花都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近日,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召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2016—2019年,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检察方面努力做强,审查逮捕案件7783件10698人、审查起诉案件9329件12147人,并成功办理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的跨境、特大、涉台重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8·20”亚美尼亚案。由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李文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在2017年获广东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十大侦查监督典型案例”;“广州某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2019年获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立案监督案例”。开展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动破解“执行难”,办理雷某与郭某、唐某、某皮具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监督案,2019年最高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报告作为典型案例。

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树牢整体质量意识,推动检察产品品质提升。做实做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形成业务数据服务社会治理、优化检务管理、促进整体质量提升的综合运用机制。在办理“善心养老院”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一分不少”,为313名退休老人追回全部涉案赃款3000多万元,获最高检肯定并在官微权威发布。

此外,花都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促创新,自主研发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平台,获最高检肯定并作为改革联系点,2019年4月起在全省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提升办案质效,被确定为广东省首批“智慧公诉”应用试点单位;受市检察院委托,研发广东首个“未成年被害人已决案件查询系统”并在全省上线使用,未成年人检察创新项目获评为第二批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

2016年以来,花都区人民检察院队伍和集体分别获“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未检业务能手”、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第五届全国检察机关派驻监管场所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等先进典型共40余人(个)次。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周甫琦

【通讯员】花宣

【作者】 周甫琦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