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一人长期不交房租,更过分的是…

近日,临河区司法局曙光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人张某家住临河区某某小区,2019年2月,他将自己一套108平米楼房租赁给被申请人刘某,年租金一万元。当时由于被申请人经济紧张,说缓缓交钱,房东张某也同情他的处境,就这样一直拖到今年2020年2月,房租到期后,申请人打电话向其催要,刘某承诺近几天给付,可迟迟不付房租。申请人多次去刘某居住的楼房查看,刘某家敲不开门。随后,申请人向临河区司法局曙光司法所求助。

司法所受理此案后,马上打电话通知被申请人到办公室,经过一番开导后,被申请人刘某承诺3天内给付所欠申请人一万元的房租,同时又将延期居住的房租也结清。三天后,司法所电话回访申请人张某,张某高兴地说:“房租已收到,感谢司法所的辛勤工作,谢谢!”

来源:法治巴彦淖尔

编辑:韩宇

审核:孟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