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根治污染源 监督不“掉线”

“作为企业在生产作业时不能违反相关规定,更不能损害公众利益,应当主动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我们一定以此次事件为戒,将噪音问题整改了……”8月31日,渠县正宏钢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噪音超出排放限制事件表态。

7月29日,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执法人员接到任务后,会同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渠县正宏钢化有限公司开展噪声排放执法监测,结果显示该厂的钢化炉生产线在夜间作业时排放噪声超过排放限值,达州市渠县生态环境局随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最终,该厂因排放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表1中3类噪声排放限值8.8dB(A),被处罚款3.6万元。

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擦亮我市生态环境名片,今年5月,达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的通知》,对生态环保领域存在的未验先投、非法排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治污设施、非法采矿采砂、在线监控数据造假等问题提出治理要求。渠县正宏钢化有限公司的案件,正是本次系统治理所查处的一个典型。

“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是一个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将聚焦关键问题和重点任务,抓实、抓细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日常监督和暗访督查,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4次专题会,推动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并组建3个专项督导小组,坚持开展监测执法同联动、环境执法双随机、环境网格化制度等形式的全覆盖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点位严格实行“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工作机制,倒逼突出问题整改。监督单位则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如何确保系统治理工作落地见效?一方面需要建立排查清单,严格执法,形成威慑作用;另一方面需要完善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制度,从源头根治污染问题,让所有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局细化工作方案,建立排查清单,结合近几年的环评审批情况,大力开展未批先建、未验先投项目排查。目前,全市共排查未批先建项目70个、未验先投项目304个,纳入排污许可限期整改33个,已整改98个,立案查处36个。与此同时,市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开展执法检查857次,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24件,立案查处91件,下达处罚决定书67件,处罚金额45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起,限产停产2起,移送拘留1件,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从源头治理污染。

系统治理以来,该组联合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随即抽取辖区24家重点排污单位,对自动监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54个,并及时约谈该机构负责人,责令其整改。同时,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强化信访举报办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拓宽举报信息渠道,全市共收到环保举报397件,已办结388件,正在受理9件。正是因为严格执法和定期排查的齐头并进,部门监管和群众监督的双管齐下,一幅“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的美好生态画卷正在达州徐徐展开。(罗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