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84.06亿元挂牌一宗商住用地 总建面45万平

中国网地产讯 10月26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一宗商住用地,预计11月25日出让。

资料显示,该地块编号为珠横国土储2020-06,位于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金碧路东侧、南湾大道南侧、会展四路西侧、情侣南路北侧。出让面积192250.4㎡,起始价840622.8651万元,起始楼面价18681元/㎡,最高限价126亿元,竞买保证金16.82亿元,增加幅度9000万元。

出让文件显示,上述地块面积为192250.40㎡,分为9个小地块。其中:地块1面积29685.56㎡、地块2面积15842.17㎡、地块3面积36847.5㎡、地块4面积25730.64㎡、地块5面积38482.96㎡、地块6面积6082.75㎡、地块7面积5094.94㎡、地块8面积13374.75㎡、地块9面积21109.13㎡。

计容建筑面积≤450000㎡,其中商务公寓(住宅)≤230021㎡,二类居住≤157539㎡、商业≥51262㎡、幼儿园≥6083㎡、邻里中心≥5095㎡。

地块1、地块2为商业、商务公寓(住宅)用地;地块3为二类居住用地;地块4、地块5为二类居住、商务公寓(住宅)用地;地块6为幼托用地;地块7为二级邻里中心;地块8为商业用地;地块9为城市道路用地。所有地块须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建设。

地块1、地块2绿地率≥20%;地块3、4、5绿地率≥35%;地块6、7绿地率≥30%;地块8绿地率≥20%。

地块1建筑限高≤100米;地块2建筑限高≤120米;地块3建筑限高≤70米;地块4:商务公寓(住宅)≤100米、二类居住≤80米;地块5建筑限高≤80米;地块6、7、8建筑限高≤24米。

上述地块不接受个人及联合竞买;地块采用“竞地价+竞自持商业面积+竞配建无偿移交给政府的人才住房”方式;开、竣工时间为宗地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完成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8个月内竣工。

上述地块商业功能单栋建筑总计容建筑面积应不小于2000㎡。地块商务公寓(住宅)建筑造型应公建化,建筑平面设计应规整,禁止设置非功能性凹槽、凸阳台、非封闭阳台等,应保证建筑外立面的完整性。

上述地块的二类居住功能须配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不少于3处,每处建筑面积30-60㎡)、物业管理用房(不少于3处,总建筑面积≥900㎡)、垃圾收集点(每个地块各1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社区用房(1处,建筑面积1300㎡)。

上述地块6须建设1处18班幼儿园,竞得人应按不低于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认定的标准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验收和使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

地块7(二级邻里中心)须建设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社区市民艺术中心≥1500㎡、家庭综合服务中心≥750㎡、邻里管理服务中心≥350㎡、社区农贸(肉菜)市场≥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