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法院:妻子欠钱被拘留 丈夫履行促和解

新湖南客户端10月27日讯(通讯员 危心睿 杨晓蓉)“你们要拘留就拘留吧。”近日,被执行人彭某二因未履行生效文书义务,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人民法院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决定。在宣读拘留决定时,彭某二曾这样对执行干警说。

这源于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该案经过永顺县法院一审,湘西州中院二审,湖南省高院再审,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彭某二补偿受害人向某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彭某二一直未履行。

今年5月6日,申请人向永顺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约谈了彭某二,告知其未按期兑付执行款的种种不利后果。同时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控,经查,被执行人彭某二虽无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不动产、收益类保险、住房公积金,但其经营了一家石材厂。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彭某二该石材厂进行调查,但考虑该财产难以变现,经多次沟通,双方未达成统一意见。

因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永顺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彭某二司法拘留15日。就在彭某二被拘留的第5天,她的丈夫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提出愿意替妻子履行义务。当天,彭某二的丈夫和申请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彭某二的丈夫履行了承诺当场兑付了执行款。永顺县法院遂提前解除对彭某二的拘留,该案得以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