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生活报|贵州检察机关创新实战练兵模式提升核心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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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一场以案件研讨评议为中心的“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举行。当天,来自贵州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人员围绕手头正在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深入讨论。
这是贵州省检察院十大业务部门开展的第八场“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
为适应新时期对检察人员业务素能提出的新要求,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和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激发检察人员学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热情,今年,贵州省检察机关打破传统业务培训在法律条文中找依据、在书中找经验的做法,坚持从实战出发,从典型案例中找思路、总结经验,从解决问题中提升核心战斗力,采用模拟庭审、模拟听证会、案件研讨评议会和庭审实战课程在线学习四种模式开展“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实现“有人练、有人评、有人学”的氛围,以此大力提升检察办案能力水平。
省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信平多次对此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要持续深入推进,总结改进提升,确保“月见庭审”活动取得实效。省检察院政治部作为“月见庭审”实战练兵这项活动的组织部门,从制定相关活动方案到活动开展实施已有三个多月的时间。这段时间,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均组织各业务条线举行“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提高检察人员的实战能力。这也是落实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提出的“大规模业务培训是提高业务能力的有效抓手,全面提升新时代检察监督能力”的要求。
截至9月底,贵州省三级检察机关举行“月见庭审”活动681期,覆盖10091人(次),共有478名院领导参与该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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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见庭审”现场
结合办案实际 创新练兵方法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和检察机关的职能重塑,对检察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于这一实际,我们探索了模拟庭审、模拟听证会、案件研讨评议会和庭审实战课程等形式,旨在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实战水平,推动贵州检察工作上新台阶。”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余敏说。
其中,贵州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职务犯罪的真实案例为蓝本进行了模拟庭审,控辩双方唇枪舌剑、正面交锋,围绕权钱交易实质及新型受贿形式展开了激烈辩论对抗;
贵州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为蓝本,举行模拟听证会,听证员结合法院裁判结果是否正确,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申请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发表意见;
黔南州检察院则组织检察人员观摩生产、销售“毒豆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后,召开案件专题评议会,公诉人围绕庭前准备、讯问、式例等进行经验分享,为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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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中的案件蓝本,都是从大量真实案件中进行深度剖析,挑选出来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具体负责“月见庭审”这项工作的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负责人谢德伟说,真实的案件环境,让参与者更有实战练兵的真实感,增强实战练兵的质效。
创设环境“练” 补短板提素能
党的十八大提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控、辩、审都是“以审判为中心”的主角。
“为了让检察官能够切身体会法官、律师等不同角色,国家检察官学院贵州分院三楼专门设立了模拟法庭。在开展模拟庭审活动中,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书记员、辩护人、被告人等法庭组成人员全部由检察人员担任。”谢德伟介绍,这样一来,角色互换更加培养检察人员庭审控制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补足短板提升素能,实现“1+1>2”的倍增作用。
7月24日,贵州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人员就“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开展了模拟庭审活动。
“这起案件,是我们曾经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当时我是这起案件的主办检察官。罪犯方某某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有财产性判项未履行,在监狱服刑期间消费远高于监区平均消费水平。经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罪犯方某某有2套房产。鉴于方某某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不予减刑的检察意见后,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裁定不予减刑。”贵州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员额制检察官杨涛说,近年来,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中,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对突出。为了从严把握上述三类罪犯减刑、假释的实体条件,要求从严把握法律规定的“立功表现”“重大立功表现”标准以及“确有悔改表现”这一刑法规定的减刑、假释的关键条件。为此,“三类”罪犯减刑假释非常严格。
当天的模拟庭审中,杨涛继续担任主办检察官围绕出示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对罪犯的改造表现、悔罪表现、计分奖惩等情况进行了讯问,重点就一罪犯减刑案进行了质证,指出该犯在服刑期间存在违反监规及不积极参加劳动情况,提出限制其减刑幅度的意见。
模拟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监狱提请机关陈述了为罪犯提请减刑的理由,检察机关通过抽丝剥茧的方式提问罪犯,详细了解罪犯的狱内消费情况、财产情况、认罪态度、履行财产性判项的态度情况;罪犯经过庭审充分认识到自己不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又高消费,确实存在悔改表现不够的情形。
据了解,此次模拟庭审,第五检察部15名人员参加,各司其职,有理有据、深入浅出,体现了各自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通过这次实战练兵活动,不仅锻炼了全体人员的庭审控制能力、协调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也让全体人员认识到如何把好‘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杨涛说。
贵州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的检察人员以真实案例——“关于文某诉某政府行政征收纠纷申请监督案”为蓝本开展了模拟听证的实战练兵活动。“扮演”文某代理人的第七检察部检察人员与“扮演”某政府代理人的另一名第七检察部检察人员就相关议题进行了真刀真枪的激烈争辩,第七检察部另外5名人员“扮演”听证员,围绕听证议题,突出矛盾化解,多方面多角度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
截至9月底,贵州省检察机关共举办模拟庭审51期,模拟听证会64期。参训检察人员不断在法官、律师、听证员等身份之间进行角色互换,换位思考推动司法为民,满足新时代提出的以“以审判为中心”“人民为中心”的要求。
多种角度“评” 激发实战动力
在“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开展过程中,贵州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评促战”的原则,深刻剖析、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8月21日,贵州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通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讨论案件的形式,展现了经济犯罪案件“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分歧较大的特点。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的案件是以一个真实的案件为原型,联席会其他同志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讨论过程中,虽然存在不少分歧意见,但各方观点都论证得有理有据。
联席会讨论结束后,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就此次讨论进行总结评价时表示,当前经济犯罪案件往往刑民交织,区分难度很大,必须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来认定,避免客观归罪,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转变为刑事责任,也坚决防止将刑事案件消化为经济纠纷。同时,此次联席会上的深入讨论,为今后办理该类经济犯罪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和深度启发,也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联席会成员的案件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贵阳市开阳县检察院以办理的一起较为疑难的故意伤害案为原型开展了“月见庭审”实战模拟庭审活动。活动结束后,开阳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德红表示,此次“庭审”组织有力、准备充分,各个角色都表现很优秀。通过“练”,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公诉人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庭审实战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公诉人队伍。
白云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以“文某某妨害公务案”为蓝本开展了模拟庭审。模拟庭审结束后,白云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表示,通过模拟庭审,充分运用案例教学、现场模拟、实战演练,提高了检察官的庭审实战能力,达到了岗位大练兵的目的;白云区法院刑庭代表则建议,不仅检察机关内部这样做,检察院、法院、律师等可以一起参与,让模拟庭审充分结合各部门的业务增加控辩难度,切实通过模拟实训提高实战能力;律师代表对庭审细节的把控提出更高的要求,认为在此次模拟庭审中,审判长和人民陪审员之间要多沟通交流,在更加全面了解并判断案件情况后进行后续的庭审宣判,维护法律正义。
全员交流“学” 提业务强队伍
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开展“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中,每一期都邀请其他业务部门或者全体人员现场观摩学习。
“检察业务之间有不同,有交集,不同的业务部门到其他业务部门观摩练兵活动,对自身是一种提升,也可以了解兄弟部门间的工作流程、工作亮点,也可以看到彼此之间共同遇到的问题,共同寻求解决方法,不断推进检察业务向前一步。”谢德伟说。
7月16日下午,贵州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为载体,围绕权钱交易实质及新型受贿形式举行模拟实战辩对抗赛。
参与此次实战对抗的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谈琅琳说:“只有一次一次在模拟庭审中摔打磨练,一次一次在模拟庭审中实战练兵,才能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庭审能力,才能用法律及检察官的良知把法律的温度传递给每一个当事人。”
此次,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员额制检察官杨涛则作为观摩人员,现场观摩了第三检察部同事们的模拟实战。
“第三检察部主攻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第五检察部主攻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等,有相通之处,观摩了第三检察部的模拟实战,对我个人来讲也是一种学习,更加认识到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特别是在指控与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杨涛说,下一步两个部门之间可以进行业务对抗。
贵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盛帅,现场观摩了第七检察部的模拟听证会。他认为:“这是一次难得的观摩机会。通过观摩,我对听证会有了更加深刻了解和认识,加强平时模拟庭审练兵,才能扎实做好新时代检察机关公诉工作。”
“目前,贵州省检察机关‘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第一阶段各个部门单独模拟庭审实训已进入高潮。接下来,将进行第二阶段部门与部门之间模拟庭审对抗实战练兵;第三阶段则邀请法官、律师等进行一体化模拟庭审对抗实战练兵,知智相授,教学相长,让全省检察机关‘月见庭审’实战练兵活动走实走深,大力提升检察办案能力水平。”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敏说。
文 | 马春晓
来源 | 《法制生活报》10月28日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