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法院“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正当时

东北网10月29日讯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度全省中级法院执行局长述职会议精神,努力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近日,大庆法院持续推进“六稳六保”、涉黑涉恶等五类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红岗区法院执行法官一声吼被执行人抵赖无果终履行
蒙蒙细雨中,红岗区法院执行法官孙茂隆蹲守在大庆中院门外一辆不起眼的小汽车旁,他下定决心,今天要用最笨的“守株待兔”办法,抓到被执行人李某。几个小时后,小汽车的驾驶人终于出现,孙茂隆并未见过李某,无法确定是不是其本人。他急中生智,趁其不备大吼一声:“李某,啥时候给钱啊?”该男子下意识答道:“有钱就给,现在没钱!”
原来,李某是一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法院判令他赔偿伤者十多万元,结果他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孙茂隆无意中得知李某会参加大庆中院一起案件的庭审,便立刻放下手头工作前来。为不影响庭审秩序,并未进入庭审现场,而是在室外耐心等待。在停车场寻找后,发现了一辆与肇事车辆同款小汽车,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确定了身份后,孙茂隆决定将其拘传至红岗区法院,并将其驾驶的车辆一同带回,随后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场。最初,李某称没有任何收入,肇事车辆也已出售偿还其他债务。多年的办案经验使孙茂隆敏锐地识破了李某漏洞百出的谎话。在得知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后,李某招架不住了,恳请法官为其与申请人进行调解。最终,李某当场赔偿申请执行人七万元钱,申请人放弃了其他申请数额。
事后,李某感慨道:“法治社会不是一句空话,‘老赖’的日子不好过,再也不干糊涂事了!”
欠债不还?肇源县法院高效拍卖房屋抵债
2013年,刘某某承包肇源县某小区力工、瓦工等劳务工程,约定工程价款63万元。为解决工人工资,刘某某向李某借款60万元,并出具本息合计671,200元的借据。同日,某房地产公司与刘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该施工小区某单元401室、501室房屋以671,200元卖与刘某某。合同上标明房屋价格以开盘价为准。后刘某某与李某协商以房屋抵债,但因房地产公司始终未交付房屋,导致李某债权无法实现。
2017年,房地产公司将借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收据原件收回。同日,将小区6个车库和1处住宅卖与李某,双方签订共计7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款669,637元。但该7套房屋因存在争议,李某仍未能实际取得房屋。同年11月9日,李某与房地产公司签订7份退房协议,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无奈之下,李某诉至法院。肇源县法院依法判令刘某某与房地产公司共同给付李某借款本息671,2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到院履行还款义务,并迅速进行线上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房地产公司推脱责任,称借款系李某直接交给刘某某,公司只是应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盖章,其他不知情。刘某某则扬言:“干工程都赔了,还欠了很多外债,无法履行义务。”二被执行人均不配合执行工作,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加大财产查控力度,调阅了该小区涉诉卷宗,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终于找到突破口——房地产公司名下还有三处房产可供执行。于是,迅速扣押该房产,同时约谈房地产公司负责人与刘某某。经过不懈努力,二被执行人终于同意配合执行工作:其中两处房屋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另一处房屋第一时间进入拍卖程序。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一方面,执行干警积极与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秉持善意执行的理念,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经常一个电话就是半个小时、一个小时,最终成功消除其抗拒心理,为成功拍卖打下了良好基础。另一方面,在拍卖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到现场与买受人进行沟通,帮助其查看房屋和周边环境情况,进一步促成房屋的成功拍卖。该拍卖房屋已于近日顺利交付。
三处房屋的成功处置,使申请执行人李某拿到了绝大部分执行款,余款则与被执行人刘某某、房地产公司顺利达成和解协议,充分保障胜诉权益的兑现。
“拖了好几年了,真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帮我解决了问题,房屋拍卖很顺利,钱我已经收到了!”李某在办理领款手续时不住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