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机关35项核心数据指标居全省首位

福州日报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周雯 程慧
日前,长乐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这是我市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收获的又一项殊荣。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引导基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激励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发挥“领头雁”作用,担当作为、创先争优,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有19个案件获评省级以上精品案例,其中,全国精品案例5个;22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业务人才库,全面助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的35项核心数据指标跃居全省首位。
检察长致信
公益诉讼领跑全省
“福山福水检察蓝”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工作品牌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二十强”;案件分别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全省十大生态保护领域和全省十大食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作为全国公益诉讼检察首批试点单位,市检察院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火车跑得快,还得车头带。去年9月,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给各基层检察院致信,要求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工作,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和古厝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大办案力度,有效推动全市公益诉讼主要办案指标跃居全省前列。
“去年《致基层院检察长的一封信》对我们公益诉讼的督促、指导产生了良好效果。”闽侯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春介绍,今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其中告知函3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立案数及办案数均位居全市第一。
以民生为本,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聚焦生态环保、食药安全、文物保护等公益诉讼领域,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109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5件。
建设基层队伍
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市检察院检察官林承杰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晋安区检察院检察官陈宁伟入选2020年福建省重罪检察人才库……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涌现不少优秀公诉人。他们成长的背后,是检察长传帮带,帮助“青铜”一路历练成为“王者”。
鼓楼区检察院出台了“部门主任助理任职制度”“青年英才计划”等激励机制,通过“搭班子”“压担子”,全面帮助青年干警迅速成长。
市检察院还启动每年两次选任干部常态化机制,构建“组织一心一意想干部,干部一心一意想工作”良好格局。在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指挥棒”作用下,营造不“进”则“退”的工作氛围,倒逼检察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创先争优。
聚焦改善民生
大胆探索创新机制
公益保护“多头治理”难,检察建议刚性如何解决?长乐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创新拓展诉前圆桌会议机制,10月,该院《创新诉前圆桌会议机制解决“多头治理”难题》获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案例。
长乐区检察院检察长陈勋表示,公益诉讼事关百姓福祉,需要发挥“一把手”带头作用,实地走访,深挖根源性问题,带领业务骨干探索创新机制,提出解决办法,以破解社会治理难题。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环境较复杂,检察长十分重视服务非公经济工作,带领我们找症结,聚焦主要矛盾,探索新机制,着力解决问题,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多维度的司法保障。”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尹琳介绍,今年4月,为更精准地向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去年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基础上,市检察院制定实施“五定办法”,打通服务经济发展“最后一公里”。
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不断在改善民生、服务大局方面下功夫。从构建“一体履职、打防结合、多方联动”金融检察工作模式,服务精准脱贫、促进乡村振兴;到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等方式,强化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法治保障;再到服务和保障“三个福州”建设,出台一项项实招和举措,把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融得更紧、落得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