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男老师不系领带罚200元?大可不必

作者:吴亚琦

近日,有市民在青岛政务网政府信箱投诉,称青岛某职业技术学院以罚代管现象严重。投诉称,教职工男教师不戴领带罚款200元,课堂上5个以上学生睡觉罚老师课时费并连带系主任。

对此,学院回复要求着装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着装,提出相应的着装要求旨在树立教职员工的精神风貌”,扣任课教师课时费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在认真授课的同时可以更好地维护课堂秩序”。而关于老师打领带的要求,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工作人员回应称,省里并未制定过明文规定。

诚然,教师为人师表,要求其仪表整洁、衣着得体,也在情理之中。但着装规范是否需要强制戴领带,并通过此要求来树立教职员工精神风貌,就有待商榷了。

就教师的工作性质而言,在大方得体的前提下,他们也有个人的“穿衣自由”,具体的标准和风格可以自己理解和权衡。而且,个人的精神风貌并非只囿于光鲜的衣着,更是内在气质和修养的外在表露。可见,是否戴领带与精神风貌良好与否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而学校出台此规定且违者罚款,也难怪有网友感叹说“这届老师太难了”。

其实,比起“以貌取人”,学识人品和教学能力是教师最核心的竞争力,也该是学校考核的重点。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而言,老师的西装革履远不如真才实学来得重要。而所谓的“着装规范”,与教师品行的好坏和授课质量的优劣并没什么直接关系。如果过于强调,不免陷入形式主义的尴尬。而学校若将管理重点放到是否佩戴领带上,那一开始的方向就偏离了。

或许更进一步来看,要求教师打领带在省里并无明文规定,但学校出台此规定并罚款无疑在无形中增加了老师的负担。对于学校的规定教师无法拒绝,疲于应付,也许反而不利于良好精神风貌的树立和养成。

老师专心教,学生认真学,才能形成一个学校健康的学习生态。而学校出台的一系列规定,也应该辅助这个生态顺畅地形成和运行。相对一味地惩罚,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给予一定的鼓励和褒奖,或许才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说到底,无论是树立教师的精神风貌,还是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都应当建立在传道授业、尊师重教的基础上,需要合理的制度、细化的管理,更需要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利益的保障,而非总是在穿着打扮上设槛。

无论如何,教书育人,才是学校最应该着眼和看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