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制定“党管人才”四项配套制度 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辽宁省鞍山市升级“党管人才”方式方法,研究制定“党管人才”日常例会、督查抽查、激励奖励、服务对象评价等四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部署、落实、督考、激励、评价的工作闭环体系,持续构建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协同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

制定日常例会制度 上下合力谋方略

制度规定每2个月要组织召开1次由市人才办召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地区组织人事部门参加,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人才代表列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例会。通过传达上级精神、学习先进经验、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部署阶段任务等会议议程,推动各地各单位对各项工作心中有数、胸中有谱、手里有招。同时,在每次例会后制定督查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工作举措和节点要求,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制定督查抽查制度 突出重点抓落实

制度规定要聚焦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和有关部署开展督查抽查,推动各地各单位把各项工作抓在手上、落在行动上。督查抽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安排专人陪同,不听取专题汇报,不查看留痕资料,不影响基层办公,灵活采取暗访督查、调研督查、随机抽查或委托第三方抽查等方式进行,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动态掌握各项部署任务推进情况,督促工作落地落实。

制定激励奖励制度 担当引领促有为学

制度规定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对人才引育用留成效显著、人才工作亮点频出、书记项目引领发展、经验做法普及推广的地区或部门(单位)给予宣传表彰、通报表扬或绩效加分,不断调动激发全市各级人才管理部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制定服务对象评价制度 优化环境求实效

制度规定要充分尊重广大专家人才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通过收集意见、谈心谈话、走访调研、电话问询、调查问卷、主题活动等方式,把对人工工作的评价权交给服务对象,全面了解广大专家人才对人才工作的满意度,全力构建育人、化人、留人、成就人的人才服务环境,努力做到“你服务谁、谁评价你、你对谁负责”。

来源:辽沈智慧党建

责编:郝多

编审:陈卫平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