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研究,拟推荐甘肃省临夏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班一级消防士李海华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候选表彰对象。现将拟推荐对象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指战员和社会各界意见。
李海华,男,1987年9月出生,2007年12月参加工作,湖北大悟人,中共党员,现任甘肃省临夏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班一级消防士,2012荣立三等功一次,2017年因救助落水群众被评为临夏州第四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今年春节期间,滞留在湖北老家的他迅速加入到到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119党员突击队”,投入抗疫工作中。期间,该同志驻扎在武汉船舶学院10号住宿隔离观察楼,负责近700名患者的隔离康复工作,每天接送隔离患者,帮助搬运行李、引导住宿;患者隔离期间还负责配送一日三餐、收取快递、送药品、打热水、清理垃圾等工作,24小时为患者提供保障任务,切实解决患者生活困难。在做好患者生活保障的同时,每天负责防疫物资搬运配送、隔离区消毒、康复患者分批转送,时刻奋战在抗疫一线。归建后,经过一个月的隔离他重新投入到临夏支队抗疫工作中,为全州消防队伍分发口罩、防护衣、消毒水等物品,组织开展抗击疫情专题培训讲座,用自己在武汉抗疫一线工作的经验,确保支队有条不紊、有序不乱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
受理举报方式:公示期间,对以上个人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书面或其它形式,向总队政治部进行署名举报、反映,匿名举报一般不予受理。总队政治部组织教育处、纪检督察室电话:0931—5150082、5150091。各支队受理方式自定,公示结果11月4日电传总队政治部。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84号,邮编730070。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
2020年10月29日
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政治部 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