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半仙治病”致人死亡被判13年,受害人弟弟:将申请抗诉

新京报讯(记者 寇家祥)11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河北“半仙命案”受害人弟弟胡连军处了解到,河北省盐山县法院一审判处“半仙”赵清江有期徒刑13年,判处受害人丈夫陈春龙有期徒刑12年,陈春龙弟弟陈金来获刑2年2个月。胡连军称,量刑太轻,准备申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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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胡瑞娟一家四口。受访者供图
判决书显示, 2017年11月,胡瑞娟被丈夫陈春龙带至当地号称“半仙”的赵清江家中“看病”。赵清江诊断胡瑞娟为“蛇仙附体”。赵清江在给胡瑞娟“看病”时,用斧子拍打胡瑞娟背部和腿部,陈春龙按照赵清江要求用三角带和木棍自制皮鞭抽打胡瑞娟,陈金来抱住胡瑞娟防止其挣扎,最终导致胡瑞娟死亡。
案发后,陈春龙和陈金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盐山县警方刑事拘留,赵清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监视居住。经法医鉴定,胡瑞娟系钝性外力多次打击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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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仙”赵清江。受访者供图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不符合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的客观构成要件。今年10月26日,盐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赵清江、陈春龙、陈金来均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13年、12年、2年2个月。
11月3日,胡瑞娟家人拿到了判决书,其弟弟胡连军认为盐山县法院对三名被告人的量刑太轻,明确表示将依法向沧州市检察院申请抗诉。
校对 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