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村规民约”全覆盖 乡村振兴有了新动能

公益事要积极,只讲奉献不图利;百姓事,依法规,百姓开会说了算。

近年来,清远市把“村规民约”作为助推乡风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破口,定规矩、立良俗、破陋习、扶正气,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规立德滋养文明村风,不断提升村民文明素养,促进乡村和谐健康发展。目前,村规民约已在清远行政村(社区)和村民小组基本实现全覆盖。

(连州市保安镇新塘村的村规民约活动2020年清远市村规民约一等奖)

村规民约,重点在“约”字。

村规民约,是为维护农村(社区)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

基于这一定位,清远在指导各地制定修订村规民约时,一方面要求各地既要制定村民群众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又要制定违反和破坏行为规范的处罚条款,针对以三字经、顺口溜等精简形式展现的村规民约,同样需要将处罚条款作为附则与正文同时制定、同时公布。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各地做到一村一约,村规民约中除规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乡风等一些共性内容外,要结合本村的村情,通过制定一些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纠正村民在维护本村秩序方面的某些不良行为。只有村规民约接了地气,才能在村民群众中有持续的生命力。

(村规民约上墙)

随“约”而入,润“民”无声。

村规民约已成为了推动乡村振兴建设、提升村民行为标准、化解村内矛盾纠纷、实现和谐稳定的有效载体。清远将继续扎实做好村规民约工作,巩固和扩大村规民约工作成果,不断探索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来源:清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