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勿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权威部门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食用安全提醒

注意!
近期,部分地区出现进口冷链食品或食品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情况。16日,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进口冷链食品食用安全提醒,请广大市民尽可能不要网购冷链食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购买不能提供《消毒证明》《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
市市场监管局鼓励市民实行消费实名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确保全程可追溯。同时提醒市民,对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要做好消毒处理;处理食材前要洗手,在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触摸口鼻眼等处;烹饪进口冷链食品,要做好餐具和台面的清洁,食物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食用冷链食品后一旦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食材来源、品种及食用时间等信息。
对于商家,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应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建立进货销售台账,密切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进口冷链食品检疫和有关防控信息。
此外,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在原料采购、屠宰分割、贮存、运输、产品交接等过程中,应当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原料风险排查,储存进口食品要做到分类分批分区有序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仓储、冷链加工、市场、零售等一线所有相关从业人员,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要求,落实首次核算检测全覆盖、新进人员随进随检,并在此基础上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与核算检测机构建立信息分享机制,及时掌握核酸检测动态。
生产经营进口肉类、水产品及制品、水果的商家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进货销售台账。每批食品的食品追溯凭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环境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消毒证明要齐全,方可入库、投用、销售,否则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一切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闽东日报社融媒体中心记者 林珺 通讯员 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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