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七千万案开审,声称仅是恋爱情话,出于感情才付两千万

据港媒11月18日报道,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7000万一案开审,双方律师率先陈述供词,于文凤预计会在19日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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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打了很久,始终没有结果,但于文凤并未放弃,今年再次起诉。
据于文凤方面陈述,她在2002年4月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该公司财政顾问,每个月薪酬2万港元,双方私下有共识,于文凤可从周星驰的投资获利分红,并于同年圣诞节达成分成10%的协议,之后她涉及多套豪宅及车位、基金投资,至今有7000万分红没有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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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周星驰律师表示,周星驰说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文凤,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在法律关系的承诺。据周星驰透露,他在2002年某夜和于文凤共进晚餐,一起走到阳台看维港景色,美景佳人下对于文凤说送出10%分成,和商业合约条款完全不可比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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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文凤律师则曝光星爷隐私,指周星驰全身投入电影制作,公司的投资事宜交给姐姐周文姬,周文姬曾说弟弟非常重视隐私,很少谈及私人感情,包括和于文凤的关系,又指弟弟日常嗜好是买房和外出吃饭,但只会找可以信任的人。
于文凤律师因此指出,星爷不擅长投资,缺乏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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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的律师则反驳,星爷在签下于文凤前已掌握丰富的投资经验,而且列举相关数据,指于文凤在接手后曾炒股亏掉星爷1300万。
于文凤所说两人协议是有钱可以分红,亏本不用负责,放在商业社会完全不合理,周星驰期间也付给于文凤2160万港元,这些其实是周星驰出于感情所作出的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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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涉及的“比天高”豪宅项目,周星驰一开始就计划作为自住,仅装修就花了4150万港元,历时7年才完成。即便那时两人已分手,但因为于文凤的家还在装修,所以星爷仍愿意让于文凤及母亲入住,成为“比天高”的首个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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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星驰和于文凤都没有出席18日的初审,这对昔日恋人为钱对簿公堂,让人唏嘘。
据港媒报道,于文凤生于豪门,父亲是著名商人于镜波,两人恋情最早被曝光是在1998年,到2009年一度传出婚讯,
不过婚事最终没有谈拢,两人于次年3月分手,随后陷入漫长的官司。
事实上,于文凤还算客气,此前极少曝光星爷的隐私,但随着官司不断进展,星爷的私人生活还是一点点被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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