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合格率超99.9%,中山深入推进三农领域扫黑除恶

从农、林、水从业人员到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不断攀升;

从各镇区到各级部门到位,再到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全社会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农业领域专项整治;

从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到紧抓社会热点,构建公平正义农业产业营商环境……

11月19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中山市农业农村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现场。

超15万检测,三类农产品合格率99.9%

2020年以来,中山市农业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关系最直接、反映突出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行业清源”,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狠抓行业整治重点。全市共开展检查巡查1140次,出动执法人员5660人次,检查农资、畜禽屠宰、动物诊疗、农产品种养等生产经营场所2750家次,保障我市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紧抓社会关注热点,开展“广东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全市渔政队伍共出动执法船79航次、航程2551海里,执法艇586航次、航行2189小时,出动执法人员2625人次。协调公安机关印发《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执法指引》,并联合开展相关行动,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工作成效显著,查处“电鱼”非法捕捞水产犯罪案件14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7人。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监测地产种植业产品73790个,合格率99.94%;畜禽产品79091个,合格率99.99%;水产品6861个,合格率99.59%,地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严把屠宰检疫关,落实生猪屠宰“两项制度”,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扫雷行动”、违法违规调运“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全市共屠宰生猪115.2万头,检出病害猪3157头、病害产品6.3万公斤,病害猪及其产品全部按规定作无害化处理,屠宰环节抽检“瘦肉精”类违禁物样品8.4万份、非洲猪瘟样品5万份。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源头规范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的关键之年。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敏华表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源头规范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扎实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发挥工作制度机制长效作用,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中山市实现乡村振兴筑牢根基。

2020年以来,中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政策措施方面,市农业局起草《关于加强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及股权到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规范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和管理工作,推动中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

此外,针对农村集体经济,出台《关于扶持壮大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在健全运行机制、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推动资源集约化利用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加快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在基本完成村级经联社换证赋码基础上,指导组一级经济社完善申请资料,加快开展赋码登记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71个村级经联社和1602个组级经济社完成赋码登记信息录入。

【典型案例】

中山市吴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案

2020年2月13日,中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检查发现吴某在中山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一批生猪货证不符。该批生猪《动物检疫合格证明》(NO:44806135082)标示启运地点为韶关市某区郭某养殖场,但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该车的卫星定位行车轨迹,发现该车于2月12日19点前从湖南省郴州市出发,沿途未曾进入韶关市某区(检疫证明签发辖区)。通过致函广东省韶关市某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调查本案,以及对当事人吴某进行了询问调查,查明吴某委托的生猪中介朱某和梁某通过违法手段从韶关市某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取得135头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然后在湖南省内采购了135头生猪,并使用该证进入中山市。2月13日,中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动物检疫有关规定对该批生猪采取补检措施,经检疫该批生猪合格,准予当事人继续销售。经核实该批生猪共15040公斤,成交价格为每公斤43元,货值共计646720元。

经调查,当事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生猪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和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参照《中山市农业局违法行为自由裁量权标准》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货值(646720元)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即罚款129344元的行政处罚。6月17日,当事人缴纳了罚款。

本案被立案查处后,在生猪批发商中引起极大的反响,对变造、伪造、购买动物检疫证明违规调运生猪的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为了防止此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市农业局立即完善了相关制度,明确所有进入中山市屠宰企业的生猪必须查验运输生猪车辆的卫星定位行车轨迹,对违规调运生猪行为,一律依法查处。

【采写】伍杰

【通讯员】刘文华

【作者】 伍杰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