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一 湖州获全国文明城市“二连冠”

昨天(11月20日),从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湖州精神文明建设再创佳绩,顺利实现“连冠夺牌”和市县“满堂红”。
据了解,湖州以地级市中排名全国第一的优异成绩,成功获得全国文明城市“二连冠”;获评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为全省唯一。德清县、安吉县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并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代表出席大会接受表彰,德清县在县级城市中排名全国第一;长兴县顺利通过复评。湖州在全国率先、全省首个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市县“满堂红”。
此外,南浔区练市镇、德清县洛舍镇东衡村等七个村镇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德清县钟管镇、安吉县山川乡、吴兴区八里店镇章家埭村等14个村镇经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湖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其中天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全国文明单位出席大会并接受表彰;湖州海关、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21家单位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德清县武康街道东兴小区吴立宏家庭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长兴县雉城街道三狮社区董小白家庭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湖州市爱山小学(仁皇校区)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浙江信息工程学校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南浔区文明办副主任陈培英(女)获第五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发展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市民群众素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非“终身制”,被评上后,每年都要接受中央文明办的考核,每三年复评一次。
2017年湖州以综合得分全国第七的成绩荣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今年,湖州又以全国第一的成绩通过复评,成功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份荣誉凝结了全体湖州人的智慧、心血和汗水。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市委八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要求,坚持对标对表、问题导向,坚持惠民利民、常态长效,深入推进市民素质和城市品质“两大提升工程”,努力让文明成为“在湖州看见美丽中国”城市品牌的靓丽底色。
湖州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180条测评标准,出动巡查3500余人次,督查45类4300多个点位,实地交办并整改创建难点问题600余个,形成创建办专项督查、部门协同督查、市区联动的全域联动创建格局。同时,深入实施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等复评攻坚“十大提升行动”,通过开展小区内乱堆放乱搭建专项整治行动、创建“诚信经营示范店”、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等活动,推动城市文明的全面提升;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啄木鸟”美丽行动、“礼让斑马线”“最美家风 ”“文明诚信档案”等行动,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持续为文明城市建设加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