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被处理……郴州通报5起生态和耕地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自开展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问题专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破坏生态和耕地违纪违法问题和失职渎职行为,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生态和耕地损害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

桂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违法占地行为失察问题。经查,2015年12月至2019年9月,桂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未及时发现桂阳县工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某家居智造产业园项目、坛山大道延伸段项目等行为,致使非法占地面积达739.13亩,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邓佑长、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兼桂阳县工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廖清平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县工业园财政分局局长贺爱兵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0月,廖清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邓佑长、贺爱兵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责令桂阳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向桂阳县委作出书面检查。

2

宜章县原国土资源局、一六镇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未及时查处违法占地问题。经查,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宜章县自然资源局、一六镇人民政府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一六镇某有限公司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汤湖里村集体土地面积8.7亩。对此,时任一六镇土地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领导钟新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一六镇汤湖里村支部书记钟兴江、县原国土资源局一六所副所长喻川嵩、一六镇汤湖里村专职驻村干部谭孝泽、一六镇镇城乡规划站站长周卫华均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钟兴江、谭孝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卫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钟新建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喻川嵩被立案调查。

3

永兴县原国土资源局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造成非法占用耕地问题。经查,2017年9月,永兴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许鹏、耕地保护规划股股长阳建华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永兴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油塘村集体土地面积18.23亩。对此,许鹏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阳建华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阳建华受到诫勉问责处理、许鹏受到批评教育问责处理。

4

临武县舜民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非法占地问题。经查,2017年5月至2019年5月,临武县舜民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隆武西路、迴峰公园提质改造、黄龙山植物园等3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在未取得国土审批手续情况下,违规进行项目施工,未批先建,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工程部原部长夏华仁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夏华仁受到通报问责处理。

5

安仁县永乐江镇军山片区新安村辅警王志远违规占地问题。经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王志远在未办理临时用地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占地1.5亩,用于搭建铁皮厂棚建设小型加工厂。2020年5月,王志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5起典型案件,有的是职能部门和国家公职人员对违规违法占用土地问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有的是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社会影响恶劣,必须依规依纪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切实绷紧纪法之弦,坚决遏制乱占乱建问题。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和耕地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分类处置抓好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违法问题整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生态和耕地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证;要建立沟通、反馈、线索移送等制度机制,认真受理环保、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要强化交办督办,特别是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务必限时办结;要严肃责任追究,全面查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严惩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象背后的滥用职权、利益交换、收受贿赂等腐败问题,对于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绝不姑息。

来源:林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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