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4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0余万元!

近日
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顺利执结
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为43名农民工追回工资款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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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4日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王某等43名工人的投诉,称锡林郭勒盟某矿业公司拖欠他们工资1261832.00元。核实后,东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矿业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但该公司未履行决定书规定的义务。
同年8月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督促被执行人到院履行还款义务,并迅速进行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但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而后对该公司住所地进行实地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的采矿区内有采矿设备及车辆数台。于是,本院立即查封了上述财产。经评估、拍卖后实现财产变现25520.00元,而对于流拍的财产工人代表不同意接受以物抵债,执行工作陷入困境。后经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某矿业公司,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一番法制宣传及说服教育后,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而今年工人代表再次来到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称该矿业公司未完全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自己的劳动报酬多年未拿到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希望通过法院解决。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立即恢复执行,第一时间告知该矿业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不履行义务的后果及法律惩罚措施,李某仍拖延时间拒不履行。承办人考虑到该案涉及人数众多、工资数额较大,拖欠时间太长,应尽快执行到位,并且,此案该公司拒不履行拖欠的工人工资的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决定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李某得知后随后迅速筹集到80余万元工资款。在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该矿业公司发放了剩余工资款,至此43名工人拿到了全部的工资,该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来源: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