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莲:马鞍山中院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环球网报道】国台办今天(25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朱凤莲就近期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有记者提问:据悉,施正屏间谍案已经作出判决,请发言人予以说明。谢谢。

朱凤莲:据了解,11月24日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施正屏间谍案作出一审宣判,认定施正屏犯间谍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万元。人民法院严格依法审理案件,充分保障了施正屏的各项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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