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服务】康马公安及时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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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依法整治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以来,日喀则市康马县公安局持续开展各类保护野生动物知识及法律法规宣传,有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

近日,康马县公安局接到县林业局报案称:“我县嘎拉乡居民在嘎拉乡周围发现一只受伤无法行走的猞猁,请你们派人调查”。

接警后,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与县林业局、防疫站、嘎拉乡人民政府等多家单位通力配合,迅速赶赴现场调查救治。

到达现场后,发现该猞猁左腿受伤,失去行动能力,急需救助,民警立即联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该猞猁的伤口进行及时消毒,并就现场情况,排除人员故意伤害行为。

随后,将其运送到县防疫站做进一步救治。防疫站工作人员表示:将及时对该只猞猁进行治疗、照料,待伤治愈后,让它重新回到大自然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