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牌匾延续文脉,成为新的城市风景|新京报社论

北京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管理的立法,体现了尊重历史、文化的城市管理原则,对其规范的同时,也让它们真正成为城市风景。

▲经过北京东城区开始于今年9月中下旬的综合整治,重现了东四南大街94号“永明油漆商店”颇具上世纪风格的老牌匾。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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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报道,11月25日,《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会议一审。条例草案明确,管理部门在编制规范和设置管理时,应当充分考虑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避免“一刀切”,防止牌匾标识“千店一面”。

早于今年8月7日至9月6日,上述条例草案就曾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如今正式审议,是开门立法的成果,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精神。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保障善治,对户外牌匾标识进行立法规范,既规范商家行为,也让管理有法可依。对北京这座历史文化古城来说,条例草案体现了尊重历史、文化的管理原则,目的是要以科学、精细化的管理,在规范户外牌匾标识的同时,也真正体现文化风貌,成为城市风景。

众所周知,开门做生意,总想把牌匾做得更大、把标识做得更有新意,这也无可厚非;但如果缺少必要监管,任其“野蛮生长”,不仅可能让街区杂乱无章缺少美感,有损城市形象,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灯光、噪声扰民等问题。为此,近年来,不少地方经过整治,告别了高低横飞、花花绿绿的时代,但一些地方又走入另一个极端,整条街一个风格,免不了招致诟病,也与精细化管理背道而驰。

比如,据此前媒体报道,某地多家店铺招牌今年被统一更换,原本红底白字的门头一夜之间变成黑底白字,让人瘆得慌。而全国范围内,类似事例也不鲜见,而其背后也有城市管理过于随意的原因。事实上,城市管理,一端连着城市秩序,一端连着市场活力,不仅要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更需要依法依规,而这应是北京此次就户外广告牌匾管理立法的意旨所在。

▲凹刻着“古玩店”“大吉祥”等字样的牌匾,也在东四南大街46号露出了真容。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摄

人们从户外牌匾标识里,不仅能看到一个地方的市容市貌,更能看到一座城市的历史文化。杂乱无章固然不美,整齐划一也不一定美。立法避免“一刀切”,就是既要防止粗放有余、精细不足,在尊重历史、尊重文化的基础上,对户外牌匾标识进行科学而必要的规范,同时也让商家充分发挥个性,为牌匾标识的创新性设计提供空间。

为此,此次条例草案强调,应当充分考虑辖区内不同区域功能和风貌特点,避免“一刀切”,防止牌匾标识“千店一面”。而这一点,对于古建众多的北京老城区来说尤其重要。比如,老字号匾额文化独树一帜,不少店铺门楣上的匾额都出自名家之手,书体各样,让人赏心悦目,沿街走去,像是欣赏“名家书法展”。

事实上,在今年夏天,北京东城区对东四南、北大街等老城街区进行的整治提升行动中,规范广告牌匾也是主要内容之一。整治中,刻着“古玩店”“大吉祥”“永明油漆商店”,甚至带有“宣统辛亥”等字样的老牌匾露出真容,相关部门已明确表示将保留这些牌匾。这些具有时代印记的老牌匾,是历史见证与文化象征,本就在“更加精心保护好北京历史文化遗产这张中华文明的金名片”范畴,保护好它们,也是北京作为文化之都的题中之义。

一流的城市要有一流的治理,户外牌匾标识要管,更要管好。通过立法,商家立牌匾知道哪些不可以,从而将好的创意,约束在法律框架内,同时也明确了执法边界,让城市管理有法可依,避免对微观经济活动过度干预。良法善治,重在实施,要将立法内容具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还需每个执法部门都扛起责任,下足精细化管理的绣花功夫,从科学立法开始,走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治乱循环,让牌匾标识延续着城市文脉,真正成为城市风景。

编辑:何睿 校对: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