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湖南七个市州空气质量百分百优良

11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湖南10月份环境质量状况。

10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4.2%,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5.3%,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5%。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累计超标天数为25天,均为PM2.5超标。

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张家界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6.4个百分点。

10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全省PM10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7%;SO2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CO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O3浓度为1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6%;NO2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8%。

10月,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张家界市、湘西州、怀化市、娄底市、常德市、邵阳市、郴州市、衡阳市、永州市、岳阳市、益阳市、株洲市、湘潭市、长沙市。长株潭环境空气质量的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9%,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3.9%,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与上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上升1.1个百分点。

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合计334个,占96.8%;Ⅳ类水质断面10个,占2.9%;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0.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增加2.9个百分点,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比例分别减少1.4 、1.2和0.3个百分点。

湘、资、沅、澧四水流域水质均为优。

潇湘晨报记者易思含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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