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被“男友”以“裸体”视频威胁索要财物,检察院:拘役!

11月26日,记者从中国检察网了解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胡某某提起诉讼。2020年4月14日,胡某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被害人王某某,经聊天双方互有好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胡某某要求王某某发“裸体”视频给他,后以在网上散布裸体视频威胁,向王某某索要钱财。2020年4月21日胡某某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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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男友以“裸体”视频威胁索要财物
胡某某是四川省简阳市人,2020年4月14日晚上,胡某某在四川省简阳市迎宾大道路边上,使用手机社交软件寻找骗钱的目标,加了被害人王某某(女,20岁)为好友,经过聊天,女方对胡某某好感不断加深,于是两人又加上微信好友,很快两人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微信聊天时胡某某以建立男女朋友关系为由,要求被害人发送其本人的裸体视频。
王某某想着已经是男女朋友,于是向胡某某发送其裸体视频三段。2020年4月15日9时许,胡某某以散播被害人裸体视频相要挟,向王某某索要2000元,王某某向其转账了2000元。同日下午,胡某某谎称王某某举报其支付宝导致支付宝被封,再次以散播被害人裸体视频相要挟,向被害人索要钱财5000元,王某某未向被告人交付钱财。
2020年4月20日胡某某自动投案。
检察院建议拘役及罚款
被告人胡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他人隐私相要挟,敲诈勒索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属于未遂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
建议判处被告人胡某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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