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冷链食品运输途中不得擅自开箱,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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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交通运输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冷链物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口冷链食品运输途中不得擅自开箱。
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中检测出新冠病毒核酸呈阳性。为压实公路、水路等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物流环节的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
“指南”要求,进口冷链食品的运输企业严格做好港口作业人员以及司机、装卸工、船员、引航员等冷链物流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做好人员的健康登记、日常健康监测、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定期核酸检测及消毒等相关工作,对高风险岗位人员正确穿脱防护服等进行专业培训,特别是装卸来自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时,指导码头搬运工人等作业人员在搬运货物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与此同时避免货物紧贴面部、手触摸口鼻。运输进口冷链食品的作业人员及随行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防止接触到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的冷冻产品等,切实保障好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感染的风险。
另外,要督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企业严格执行信息登记制度,如实登记装运货物、车船、司乘人员、船员、装卸货及收货人员的信息等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同时也将督促港口企业、货运场站等经营单位,如实登记进出港口场站的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车辆信息及驾驶员等相关方面的信息。
来源 北京日报
记者 李博
流程编辑 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