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发布新环评《名录》 报告书(表)再减10% 登记表减40%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刘璐 北京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在11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名录》修订尽可能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相对应,主要遵循三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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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则主要包括,一是聚焦重点,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严格把关;二是宜简则简,对环境影响因子单一、环境治理措施成熟、环境风险可控的项目做适当简化调整;三是制度衔接,对可以通过排污许可登记监管的,名录中不再要求填报环评登记表。
刘友宾表示,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生态环境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新的《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态环境部门将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评违法行为,不断增强环评制度的效力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