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

我国《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禁止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不断加强社会治安集中清查整治力度,深入推进“秋风一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11月25日又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抓获嫌疑人1名,收缴猎枪1支。
案 情 回 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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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党分局治安大队在工作中掌握到八义镇八义村有人私藏枪支的线索,立即将情况通报给当地派出所。经过进一步摸排,11月25日上午,派出所民警锁定该村村民王某生,并从其老宅楼梯下的编织袋内当场缴获一支长约120厘米的猎枪和一把弩。
经查,多年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生购买到一支五连发猎枪用于打猎。后公安机关屡次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但王某始终心存侥幸,一直未将枪支上缴,而是私藏于自家老宅内。嫌疑人非法持有枪支,已涉嫌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平安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