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女性骗网游玩家充值获利数十万元 四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刑

12月3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网络诈骗案。2018年底到2020年初期间,被告人梁某广、李某明等4人假扮女孩身份通过QQ、探探等交友软件随机加人,以女性身份推荐对方网络游戏,并在游戏里与对方恋爱、结婚、生孩子,最后以欺骗手段引导玩家给网游充值从而获利。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广、李某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以罚金;被告人贾某申、姜某富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和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判决书显示,2018年11月,梁某广、李某明取得一些游戏链接,李某明接受公司培训并学习诈骗方法。后梁某广、李某明成立“蓝星网络科技”工作室,招募员工并指使其在QQ、微信、探探等交友软件上冒充女性身份,以交友、恋爱的名义取悦对方,进而推荐“九州神魔录”游戏。梁某广、李某明在游戏中与被害者聊天、升级、买装备、与别人PK、虚拟结婚及生子,获取被害人信任后骗取被害人往游戏里充值。梁某广、李某明及其员工姜某富等人均冒充女性身份与被害人聊天,进而以欺骗手段推荐游戏并往游戏内充值。2019年2月,被告人贾某申从李某明处有偿取得“九州神魔录”、“仙王3D”游戏链接、游戏账号,成立了“友聚网络”工作室并成为“蓝星网络科技”下级代理账号,通过同样的诈骗方式欺骗被害人并获利。据统计,被告人梁某广、李某明等四人共骗取周某、褚某等付费玩家829个,总诈骗金额达204598元。
一审法院认为,梁某广、李某明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网络手段骗取他人钱款,诈骗数额巨大,原审被告人贾从申、姜永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梁某广、李某明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贾某申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姜某富犯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被告人梁某广、李某明等人退还玩家游戏内充值钱款,并扣押手机三部、电脑主机三台。
一审判决后,梁某广、李某明均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从轻处罚。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香梅 实习生 彭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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