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被判刑18年 曾被举报“身家200亿元”

2020年12月4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对被告人张家慧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五十万元;以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张家慧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打招呼等方式,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案件审理中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375万元。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家慧身为司法工作人员,为使其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的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少缴或不缴增容费,在行政审判活动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该公司少缴纳增容费4621万余元。2001年6月,被告人张家慧夫妇虚构帮助他人疏通关系减轻刑事处罚,骗取相关人员价值人民币143万余元的财物。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家慧的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张家慧受贿和诈骗数额均属特别巨大,行政枉法裁判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张家慧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赃,要求亲属以个人和公司资产全额退缴受贿、诈骗所得及行政枉法裁判给国家造成的增容费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2019年5月,一封长达47页、近两万字的《联合举报控告书》引爆舆论,其中称,张家慧、刘远生夫妇“编织了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数年来疯狂攫取了巨额财产——保守估计200个亿”。张家慧随即被外界称作“最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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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慧案件时间轴
2012年7月
张家慧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19年5月11日
有人在上海召开媒体见面会,公开举报张家慧、刘远生夫妇。举报人称张家慧喜欢打麻将,一把牌的牌资都能上万。而且收了钱还不给办事,这也是举报人举报这个副院长的原因。
2019年5月13日
海南省委政法委发布消息称:针对网络上反映的"高院副院长的家族产业:资产超200亿"等问题,政法委已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2019年5月14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刊发消息称,该院党组召开会议,坚决拥护省委决定,支持配合调查组查清事实,回应社会关切。
2019年5月31日
张家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2019年11月29日
海南高院副院长张家慧被免职。
2019年11月30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年11月30日
海南省委政法委调查结果公布:张家慧瞒报、漏报丈夫刘远生实际控制和参股的26家公司,两人资产超18亿元。
2019年12月11日
海南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家慧决定逮捕。
2020年1月14日
张家慧前夫、海南迪纳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远生,被免去省政协常委职务、撤销省政协委员资格。
2020年3月16日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前夫被批捕,涉嫌伪造公章虚假诉讼。
2020年6月17日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认为张家慧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
2020年12月4日
海南高院原副院长张家慧获刑18年,当庭表示不服,将考虑是否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