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丨救援跳河女失败,不专业令人反思

安徽望江高二女生在警察眼皮子底下跳河溺亡一事,还在网上发酵。
这两天,围绕警方处警经过,网上不乏争议。有网民质疑,处警民警救援不力,亦有网民认为:事发突然,民警水性不好,不贸然下水救 人情有可原。目前,涉事警察和辅警已停职,当地成立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面对群众生命危险,警察是量力而为还是拼死相救?这是网友质疑警方处置不力的基本逻辑。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这是法律规定。
当人民生命财产遇到危险,警察当然要挺身而出。警方回应外界质疑称,当时处警警察都不会游泳。有网友认为,这个理由实在牵强。
很多网友觉得,不能苛求警察,警察也是人。如果不会水贸然施救,结果可能救不了人,还造成无谓的牺牲。
但女生跳河新闻中,如果民警确实不会游泳还下河,未必值得提倡。
17岁女孩意外殒命,令人叹惜。但冷静想想,这起悲剧与警方处置,没有必然因果关系。只能说,如果警方救援再迅速点,处置再专业点 ,可能悲剧会避免。但这也只是假设,不是必然结果。
复盘事发经过,警方处置并非没有问题。最大的不足是不专业。比如几名处警人员是接到报警来到现场的,既然知道有人跳河,派到场的几名警察怎么能一个都不会游泳?
值得一提的是,12月6日有消息称,当天处警带队的是雷阳派出所副所长聂某,而聂某此前还是杨湾镇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作为防溺水领导小组成员,未必一定要会游泳,但是在预防溺水和意外应急处理上,应当有成熟的经验。但是在此事件中,看不到一点娴熟和专业操作的影子。
《110接处警规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处警民警应当按规定着装,警容严整,携带必要的警械、通讯工具等处警装备;专职处警民警应当掌握基本的救人、救灾及医疗救护技能。
根据报道,救援的民警现场处置显得慌乱无序,没有一套完善的处置流程,甚至连救生衣、救生绳等救援设备都没有。作为曾经的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果连应急方案和装备都没有,又拿什么来预防?
任何救援工作首先要考虑安全,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意外,其次需要专业操作,科学施救。这点对身处一线的警察同样适用。
现代快报评论员 曹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