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为了“堵不得的路”,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

图片
图片
近日,东港市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暨“消防通道安全”等外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省人大代表、雅琦律师事务所主任宋雅梅,东港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王晓杰,市政协委员王晓丹、刘宏伟,人民监督员王居民担任听证员。东港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辖区派出所等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东港市部分小区物业公司经理应邀参会。听证会由东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纬宇主持。
图片
图片
东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丹向与会人员介绍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及召开此次等外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11月间,东港市检察院开展“打开生命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集中调查,发现部分小区及交通道路要口无消防通道标识或者标识不清晰;部分小区虽标明了消防通道位置,但存在车辆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行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左右滑动)
明确责任
图片
图片
听证员:
“对于小区外围占用消防通道的行为,谁有处罚权?”
“群众遇到消防安全通道被堵问题应该找谁?”
“单位或个人违法行为持续实施怎么办?”
“如何完善执法联动机制?”
图片
图片
东港市公安局派出所:“当群众遇到消防安全通道被堵的情况,首先应拨打110报警,由公安局辖区派出所先行处理。消防安全通道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公安局辖区派出所负责,对于重大事件由消防救援大队与公安局派出所共同管理,对于占用消防安全通道的行为,由消防救援大队作出行政处罚。”
东港市消防救援大队:“小区内部占用消防安全通道行为,可以先联系小区物业及时劝阻驶离,拒绝驶离的,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及时处理。消防救援机构对同一车辆多次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的行为,依法可纳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进行公示曝光。居民住宅小区以及社会单位内部占用消防车道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将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将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东港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部门将与消防救援部门、住建部门以及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宣传,积极开展联合集中整治活动。”
图片
姜纬宇检察长表示,此次公益诉讼听证会,目的是提供一个沟通对话的平台,因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是一家之力就能完成的,需要所有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的问题,根据《东港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磋商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听证会评议意见,向各个机关发送磋商意见书,希望通过诉前磋商程序快速高效地解决公益保护问题。下一步,东港市检察院将推动建立消防通道治理长效机制,为畅通生命安全通道贡献检察力量。
共同呼吁
时间就是生命!
畅通生命通道!
险情发生,浓烟滚滚
在生命亟待救援的时候
因为消防通道的堵塞
而耽搁了宝贵的救援时间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检察机关建议,相关企业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确保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常态化畅通。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做到不堵塞、不占用消防通道,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图片
来源丨东港检察
点点点,赞和在看都在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