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1+7+3”改革试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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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2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现场。 王景巍 摄
中新网沈阳12月22日电(王景巍)“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方案体现出什么特点?方案包括哪些重点内容?朝阳市为了保障改革落实落地又采取了哪些举措?”12月22日,在辽宁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朝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场新闻发布会上,这些问题得到了逐一解答。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重要的生产力,是推动发展的“金字招牌”。朝阳市建设项目数量连年位居辽宁前3,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去年排名全省首位,主要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了保持和发挥优势,朝阳市委、市政府经过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形成了优化营商环境“1+7+3”改革试行方案(以下简称“1+7+3”改革试行方案)。
据悉,“1+7+3”改革试行方案共包括11个具体实施方案。其中,“1”是全市总体改革方案,即创新全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7”是7个县(市)区改革方案,即结合实际,推动7个县区分别选取1-3项关键性改革作为突破口,集中力量攻坚难点、疏通堵点;“3”是3个专项改革方案。即以市公安局为示范,重点推进便民服务体制机制创新、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全力推进用地审批流程再造、以喀左县为试点,推进用地组卷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3个专项改革任务。
为此,在方案制定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问需于民、问需于企,针对企业反映的办事流程繁琐、要件多、事项多、环节多、时间长问题,从“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入手,安排5个县区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探索实践。同时针对群众反映“一网一门”和公安便民服务问题,安排2个县区和市公安局创新便民服务体制机制。针对企业群众诉求,还将安排相关市直部门研究出台本系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
具体实施以北票市为例,该市对947大项、1770小项的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压减。从“办事流程、前置要件、跑动次数”三个方面入手,减少办事环节。目前,工程建设类项目从原来的21个环节减少为7个环节;工业类项目由24个环节减少为7个环节;社会类和涉农类事项,由5个环节减少为3个环节。同时出台“超时默认”规定,即对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未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的,视为默认审批事项,由超时审批的窗口及时向申请人作出审批决定,并出具相关审批手续。
“朝阳将以前所未有的改革举措、改革决心、改革力度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据朝阳市政府副市长、市营商环境局局长邱廷彦介绍,为了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实落地,朝阳市建立完善了“三个机制”。建立精准考核机制。用企业、群众和基层满意度来评判营商环境,用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来检验营商环境。坚决做到干得好的提拔一批、表彰一批,干得差的约谈一批、调整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一批,让干部既有压力,又有动力。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真正为一心为公、敢于改革、敢于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