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生态保护 云南玉龙县检查机关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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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龙县检查机关助推生态保护。
12月22日,记者从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玉龙县检察机关把聚焦公益保护、提升履职效能作为检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把手工程,特别是针对老君山自然保护区和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物多样性面临被破坏的风险,多维度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检察监督机制,在保护绿水青山中体现了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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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龙县检查机关助推生态保护。
玉龙县老君山自然保护区是“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核心区,为了切实维护丽江老君山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资源,不断强化丽江老君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在办理非法占用公益林案件中,玉龙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尊重行政机关的主体作用,与行政职能部门达成合作协同治理,督促相关部门让案件当事人种植2374株植物,播撒树种50公斤、草种10公斤,同时,将涉案林地管理权移交当地村委会,切实让修复后的林地得到更加全面、细致、长久的保护;为破解老君山山高林深涉及不同区域保护难度大的困难,今年2月5日,玉龙县检察院与大理州剑川县检察院、怒江州兰坪县检察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老君山国家公园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跨区域的检察协作配合,形成同防同治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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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江从玉龙县塔城乡入境,流经巨甸、黎明等9个乡镇,59个村委会,全长364千米,是玉龙打造金沙江绿色经济走廊的核心区。 为保护好金沙江“一江碧水、两岸青山”,玉龙县检察院以“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为抓手,牵头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金沙江网箱养鱼问题专项督导行动”,积极参与玉龙县金沙江生态环境“清废行动”,查封、拆除、整治非法排污石材加工厂2个、非法修筑鱼塘2个,清理垃圾、固体废物200余吨,保护金沙江流域水域20亩,对金沙江水域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态系统多样性得以一定程度的恢复;针对金沙江流域非法采砂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水生态系统和沿岸动植物遗传、物种多样性面临破坏风险,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刑事、行政、民事、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与水务、自然资源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形成合力,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共查封、拆除、整治非法采砂场30个,清理非法堆放的沙石料5万余方,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力护航玉龙绿色生态发展;此外,玉龙县检察院还联合了6家行政单位,在金沙江流经玉龙境内的9个乡镇、59个村委会挂“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督公示牌”,建立金沙江流域(玉龙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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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节省办案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完善检察公益诉讼与多方的协作机制,玉龙县检察院积极引进公益诉讼智慧办案平台,与林业、环境、国土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同时,开通“随手拍”案件线索举报栏目,目前已通过“随手拍”举报途径收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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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玉龙县检察院共受理涉老君山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案件线索2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受理涉金沙江流域(玉龙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3条,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31件,发出检察建议39份,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费109.4万元。
云南网记者 和茜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