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为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为遭受刑事犯罪侵害的1名未成年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5万元,鼓励其努力学习和生活,尽快走出困境,以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
图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水平,在司法工作中充分反映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近年来,宁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将国家司法救助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相融合,及时帮扶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切实体现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彰显检察为民情怀。(来源:普洱日报 通讯员 罗涓萍 文/图 编辑:夏梦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