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为何向下级政府直接制发检察建议

原标题:检察机关为何向下级政府直接制发检察建议

【案情介绍】

自1999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某农业公司未经审批,陆续在新巴尔虎左旗罕达盖苏木的沼泽湿地违法修建了9处水坝,形成堰塞水面,导致湿地下游严重缺水,湿地干涸、沙化,牛羊和野生动物无处饮水。涉案水坝距离中蒙边境最近处仅2000多米,距离界河哈拉哈河蒙古国段也仅3000多米,湿地涉及的水系汇入哈拉哈河的一级支流罕达盖河,违建水坝严重破坏了沼泽湿地及周边生态环境的平衡。

经初步评估,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立案调查。2020年4月28日,该院邀请市公安局、水利局人员及生态环境方面的专家,一起抵达案件现场,了解湿地破坏的严重程度、管辖机关等情况。该院运用无人机航拍视频及照片,并向公安机关调取了相关证据。

2020年5月7日,该院向新巴尔虎左旗政府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拆除水坝等有效保护措施,恢复沼泽湿地自然状态,切实加强对湿地的日常监管及保护,建立长效机制。

新巴尔虎左旗政府高度重视,第二天就召开了旗长办公会,成立以旗长为组长、10多个部门参加的落实检察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5月9日、13日,旗长带领旗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科(水利)和相关苏木负责人两次深入现场对该案进行调研,实地踏查9处水坝的实际情况,专题研究整改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整改期限。同时,旗林草局向某农业公司先后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审批意见书》《限7日拆除违章建筑告知书》。经深入分析违建水坝对流域土地利用、水文、水质及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详细了解牧民群众和农业生产对现有堤坝道路的需求,最后确定了集水泄流方案,向周边牧民发布防汛公告,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堰塞水体进行残留农药检测,有序控制蓄水流放、恢复湿地下游水源,保障安全生产。

5月26日,旗政府到该院现场汇报整改情况并送达书面回复。经过有效整改,现已配套铺设5处直径1.2米的涵管、2处疏浚渠、1处过水路面、1处涵管疏通,累计为下游湿地补充水量36.57万立方米,累计处理堰塞水面270.2亩。为保障湿地全流域水流通畅,除了涉案9处堤坝,该旗还整改疏通了下游2处涵管。

办理此案的同时,呼伦贝尔市检察院和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进行联动,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对旗水利局发出检察建议,疏通了另外2处拦水坝,明显改善了下游湿地的生态环境。

(本报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杜家林)

【评析】

该案是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一起由地市级检察院向旗(县)政府直接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一是加强了中蒙边境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早在2019年6月,呼伦贝尔市检察院与蒙古国东方省检察院签订共同保护界河(哈拉哈河)和界湖方面的合作协议。本案中,涉案湿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区位作用。检察机关通过督促旗政府对湿地蓄水堤坝有效疏浚、泄流,保障了湿地下游水源。目前,下游10多公里的湿地多处泉眼被激活,干涸20多年的小河重现生机。

二是“三检合一”职能作用凸显。呼伦贝尔市检察机关实行公益诉讼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检察由同一部门办理的“三检合一”模式。本案线索来源于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通过提前介入了解公益受损情况,及时收集证据。

三是多部门联动提高办案质效。案发现场距离市区路途遥远且人烟稀少,检察机关邀请公安、水利等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取证和现场咨询,一次性解决了确定涉案地点、违建时间、生态破坏程度、责任机关、适用的法律规定等调查取证难题。同时,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密切合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证据。

四是彰显了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职能作用。旗长及时向检察院反馈采取措施落实检察建议情况,并对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表示感谢,称帮助他们解决了多年来想解决而解决不了的难题。

五是两级院联动形成保护合力。一方面,呼伦贝尔市检察院监督帮助旗政府解决监管难题,为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办案理顺了关系。另一方面,新巴尔虎左旗检察院又监督旗水利局疏通了2处拦水坝,使当地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

(点评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 刘耀国)(沈静芳 杜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