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前贪杯,驾后伤悲 榆树法院集中宣判十四起“酒驾”案件

元旦将至,亲友相聚难免会喝上几杯,总有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自觉“没事儿”“无所谓”就开车上了路,但往往危险就躲在侥幸的背后,无数个惨剧因此而发生。
为了加大对危险驾驶违法行为的震慑力度,12月21日,榆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集中宣判了十四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十四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均真诚认罪悔罪。各被告人依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分别被判处一至四个月拘役,并处二至八千元罚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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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此提醒大家,在走亲访友、推杯换盏的同时,一定要管好自己、拒绝酒驾,不管有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要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同时榆树法院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危险驾驶犯罪的惩处力度,强有力的防范和打击危险驾驶行为,有效遏制危险驾驶犯罪的高发态势,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来源:榆树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