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通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近日,该厅公开通报了四起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一、平凉市庄浪县民政局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敬老院案

2020年11月,庄浪县民政局违法占用韩店镇刘河村13亩耕地建设韩店敬老院。庄浪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庄浪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法用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该违法建筑临时搭建的彩门和围栏已全部拆除,耕地已复耕。

二、甘肃佛慈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5万吨有机肥料项目案

2020年11月,甘肃佛慈健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用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38.96亩耕地建设5万吨有机肥料项目。酒泉市自然资源局下达《停工通知书》《违法行为后果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酒泉市肃州区银达镇政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违法用地上的临时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耕地已复耕。

三、临夏州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案

(一)临夏县马集镇长坡沿村三社村民铁某占用耕地建房案

2020年11月,临夏县马集镇长坡沿村三社村民铁某违法占用耕地0.31亩建设房屋,临夏县自然资源局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临夏县政府责成马集镇政府对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并启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目前,该违法建筑已经强行拆除,耕地已复耕。

(二)东乡县五家乡塔户村三社村民马某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宅基地案

东乡县五家乡塔户村三社村民马某违法占用0.3亩基本农田建设宅基地。2020年9月,东乡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2020年11月,东乡县委、县政府责成五家乡政府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处理。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