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出台《意见》“度量”城市开发与保护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5日讯(何庆辉)一个区域可以发展什么项目,如何“度量”开发与保护?12月25日下午,从郴州市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获悉,近日该市印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推动该市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意见》是全面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决策,促进郴州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文件。“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资源开发利用的上线;“一单”是定规则,规范、约束开发活动性质和规模,通过准入清单确定一个地方在生态环境资源约束下能干什么。

△郴州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

《意见》坚持保护优先、分区管控、动态管理等基本原则,全市共划定7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一般管控单元10个,实现了全市国土空间全覆盖。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区域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点管控单元应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发布了郴州市2019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情况。参评企业176家,包括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上市公司、日常环境监管中发现存在较大环境问题的企业等。其中,安仁县汇和碎石场有限公司、桂阳宏升混凝土有限公司等171家评为环境合格企业,汝城县马桥镇下洞采石场、湖南华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县黄泥镇豪山村石场岭采石场3家评为环境风险企业,临武县松裕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永兴县黄泥乡羊冲村石灰岭采石场2家评为环境不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