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

会议现场

  12月17日,辽阳县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县水利局、县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15个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参加会议。副县长苗松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县长苗松讲话

  2020年,我县在实施“清四乱”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基础性工作,完成了县总河长、河长调整工作,完成了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联络员调整,完成了2020年全县河长、警长人员名单更新和河长制公示牌更新工作。并积极推动“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编制工作,开展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18条河流划界工作,启动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57条河流划界工作,印发了《辽阳县总河长令》2号令和3号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河道垃圾问题进行巡查,印发了《辽阳县河长制共组通报》4期,县政府印发了《辽阳县兵马河等6条重点河流畅销管护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辽阳县重点河流巡查管护及落实乡镇包干经费的通知》,落实乡镇河道垃圾清理专项费用,印发了《水利部河湖“清四乱”进驻式安防督查发现问题辽阳县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了《辽阳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年底前完成了县河长制工作自评和对各乡镇的考核评分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化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担当、尽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继续做好负责的河长制工作任务,配合河长做好自评和考评工作;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检查、抽查、督查力度。同时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苗松强调,要持续抓好兵马河、柳壕河、南沙河、运粮河的常态化管护,加大日常巡查管护力度,确保水质断面长期达标;要继续抓好河道垃圾、“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及时进行整改,发现河道垃圾和“四乱”问题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清理;要完善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各个河段责任人,完善河道垃圾清理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要做好河长制考评工作,确保2020年度河长制自评工作和考评工作效果。

记者 | 侯依倩 郑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