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检察:打击非法狩猎 守护绿色炎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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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法庭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12月28日讯(通讯员 刘慧芳)12月24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由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炎陵县人民法院以巡回审判方式依法公开审理的伍某某非法狩猎一案,在案发地炎陵县下村乡鹫峰村的村委会开庭审理。50余名干部群众参加旁听,检察官在庭审现场释法说理,给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公诉人就被告人伍某某在禁猎期间,利用灯光等禁猎工具诱捕野生候鸟29只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指控。因为伍某某在禁猎区、禁猎期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炎陵县检察院一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就其违法行为在县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非法狩猎行为所造成了候鸟资源损失。
庭审中,检察官结合案件事实及近期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情况,教育被告人并告诫旁听群众,国家保护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解释了何为非法狩猎以及非法狩猎带来的法律后果。炎陵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伍某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全部诉讼请求,鉴于伍某某有认罪认罚等从轻量刑情节,依法对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炎陵县检法两家通过巡回法庭在案发地审理案件的方式,提醒村民不能捕杀、购买、消费野生动物,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广大群众,真正做到了惩防并重。
据悉,这是炎陵县检察院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野生鸟类的保护意识,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法治宣传辐射效应,与县法院联合开展的涉候鸟保护司法协作专项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做好候鸟保护协作机制相关工作,通过走入基层扩大宣传,当好生态环境守护者与生态法治宣讲者,让基层群众进一步了解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提升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