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李玉华被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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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海廉韵”微信公众号消息,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李玉华被解除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玉华简历
李玉华,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江苏东海人,大学学历,199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0月参加工作。
1995年10月至1998年11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书记员;
1998年11月至2006年3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2006年3月至2009年3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9年3月至2010年9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13年7月至2013年10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副庭长(主持工作);
2013年10月至2016年9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2016年9月至2017年4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二级法官;
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负责人、二级法官;
2018年4月至2018年12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二级法官;
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一级法官;
2019年9月至今,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一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