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联合省文物局共同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12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省检察院、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有关情况,发布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2月,省文物局与省检察院经沟通协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旨在督促落实文物保护责任。同时,将“擅自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改建、添建、迁移、拆除”等8类违法情形作为监督重点,开展精准监督。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摸排文物保护案件线索503件,立案471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1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8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长城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9年12月,某媒体反映了我省武威市凉州区部分长城遗迹存在部分遗存成为当地人的宅院墙、圈舍墙和人行道,长城墙体被村落和农田包围,风化风蚀严重,存在人为采挖、碾压等破坏情形,保护工作亟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线索,经请示最高检同意,2020年6月23日,省检察院决定正式立案办理长城保护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并成立了专案组,对省内14地28处长城遗存进行了现场调查。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省检察院于8月12日、9月22日、10月23日,向武威市人民政府、定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被监督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书面回复,对耕地和住户制定计划有序退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加大文物保护普法宣传、编制各地长城保护规划、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

案例二: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下河清墓群行政公益诉讼案

下河清墓群是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群保护范围内有耕地359亩,因长期耕种浇水灌溉使坟冢遭到不同程度损毁,严重影响墓群安全。

2019年12月20日,肃州区检察院向肃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建议发出后,下河清镇政府、下河清农场对下河清墓群保护范围内耕地全部架设节水灌溉设施,杜绝大水漫灌危害文物安全。消除了耕地灌溉对13座有明显封土和墓葬的安全隐患,达到整改要求。

案例三: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玉泉观行政公益诉讼案

张某在玉泉观文物保护范围内,紧邻古建筑群建设一经营性场所“竹园”,占地1300多平方米,自2002年营业以来,陆续修建管理用房、棋牌室、凉亭等建筑物,用于周边市民及游客休闲娱乐。

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查明,“竹园”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修建棋牌室等建筑物,并存在乱接乱拉电线、违规使用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的行为,该经营场所的长期存在,不仅影响了玉泉观的文物安全、整体环境及古建筑风貌,还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2019年12月5日,天水市秦州区检察院向秦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旅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玉泉观“竹园”的违法情形进行整改。

区文旅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对玉泉观“竹园”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

案例四:庆阳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宁县湘乐砖塔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0年8月,省检察院在开展国有文物保护巡查活动中发现,湘乐砖塔周边环境脏乱差,塔基东部形成大坑,威胁塔体安全,遂对该问题进行督办,指令庆阳市检察院立案办理。

经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先后5次实地查看整改情况,文物部门在距离塔基2米处的塔体四周已设置文物保护围栏和重点文物保护碑,宁县县政府投资30余万元对塔基东部的大坑实施了外围垫方工程,消除了威胁塔体安全的隐患。2021年,宁县文旅局拟逐级向省文物局专项申报湘乐砖塔塔基加固和周边环境治理项目,扩大塔基加固保护范围,彻底改变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消除环境因素对文物本体构成的威胁。

案例五: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古墓葬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0年5月27日23时许,张家川县赵某某、张某某等人在庄浪县韩店镇郭家堡子盗掘古墓葬两处。经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鉴定,被盗掘的郭家堡子墓群是一处较大规模的汉代墓群,属首次发现,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盗墓行为对墓葬本体破坏较大。经现场勘查,被盗掘古墓葬中,第一处古墓葬被盗掘的洞口仍敞开,既未回填,亦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古墓葬随时面临再次被盗掘的风险。

2020年9月14日,庄浪县检察院向县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强化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2020年10月26日,庄浪县文旅局对检察建议进行了书面回复:对墓葬盗洞进行了回填,并聘用文物巡查员,明确专人定期对该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

案例六:敦煌市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西云观行政公益诉讼案

敦煌市检察院会同文物部门走访检查时发现,西云观出入口仅为西北方向的一座窄桥,未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通道,且文物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等不符合规定要求。

敦煌市检察院立案审查后,向敦煌市被监督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尽快消除文物安全隐患,确保文物古建筑保护区的通道、出入口畅通。

敦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文旅局、七里镇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于2020年8月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其中,三家单位联合协调、督促指导市道教协会在西云观南侧开辟新建消防通道,已建成通车;并更换不合格消防设施,新增干粉灭火器18个。同时,针对西云观文物古迹保护区和生活区未分离的问题,市文旅局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联合会商制定了西云观文物环境提升及保护展示方案,现已按程序报批获得通过,开始组织实施。

案例七: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仙人崖石窟行政公益诉讼案

2013年,仙人崖灵隐寺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在仙人崖石窟“罗汉堂”西侧修建一座“药王庙”,严重影响了仙人崖石窟的整体风貌。

天水市麦积区检察院在发现该案线索后,经立案调查,于2019年11月29日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麦积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20年3月19日,仙人崖灵隐寺管委会对“药王庙”内宗教造像进行了移除,麦积山大景区管委会对非法建筑“药王庙”进行了拆除,石窟原有风貌得到恢复。

案例八:永昌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红色文物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永昌县域内目前红色革命文物遗址受风雨侵蚀、自然毁损严重,且开发利用程度不够,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宣传教育、旅游开发方面的效能,文物保护人员力量、资金争取不足,保护状况不容乐观。

2020年7月9日,永昌县检察院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向县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濒临倒塌的红色文化遗址依法进行修缮,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快进度做好红西路军总指挥部旧址房屋产权置换工作;深挖文物价值内涵与元素,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弘扬红色文化的氛围。

2020年9月1日,县文旅局向县检察院书面回复:经多方争取,在落实对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措施的同时,积极申报红西路军永昌战斗遗址保护修缮及展示利用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选址和建设用地预审、项目可行性研究、保护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等前期工作,展示利用施工图审查、文评招标等工作正在抓紧进行,大部分资金已拨付到位。

文丨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张秀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