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高危风险企业”“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河南法制报记者 陈军 聂学强 通讯员 杨依璐
为警示提醒相关企业、驾驶人加强隐患问题排查治理,近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对2020年1月至12月全省客货运企业占用应急车道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分析,梳理出重点交通违法未处理数量较多的企业,并发布典型交通事故。
高危风险企业
客运企业名称
唐河县第一汽车运输公司
新乡市新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河南省安阳安运交通运输有限公司
鹤壁市远通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洛阳交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嵩县分公司
兰考县万通公交有限公司
许昌万里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内黄县通泰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漯河宏运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八分公司
货运企业名称
浚县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林州市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安阳路源运输有限公司
温县瑞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焦作市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安阳驰宇运输有限公司
商丘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安阳欣畅运输有限公司
林州市源通汽贸运输有限公司
武陟县华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周口市盛旺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未按规定让行
4月3日6时许,张某强驾驶鲁H65××3号重型自卸货车沿341国道行至安阳市文峰区汪流屯村路口时未按规定让行,与汪某东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汪某飞、孙某平分别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李某霞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5辆车损坏。
案例二:酒后驾驶
1月1日2时许,赵某春醉酒驾驶豫GG6××8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封丘县黄河大堤李庄镇段行至197公里+714米处,与相对方向娄某兰驾驶的重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赵某春及小型普通客车乘车人赵某男、赵某雅死亡,4人受伤,车辆损坏。
案例三:逆行
11月20日5时许,谢某松驾驶皖KQ3××2号货车在淮滨县张庄乡220国道梧桐村路段,逆行驶入对向车道撞到送葬出殡的行人,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
案例四:无证驾驶
11月27日17时许,王某卓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三门峡市银昌路行驶至旧货市场东200米处,刹车侧滑撞住行人致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高某曦载王某卓驾驶该摩托车逃离事故现场。
案例五:违反交通信号
9月19日7时许,要某军驾驶豫EZ5××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E6××5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沿341国道行驶至安阳县白璧镇岗上村口路段,未按红灯信号指示停车,撞向正在等信号灯的一辆小型轿车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后该重型半挂牵引车又冲出道路北侧护栏,撞到路旁房屋,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3车损坏、道路护栏及房屋受损。
案例六:超速行驶
7月15日21时许,刘某申(同乘车者还有4人)驾驶豫F69××5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沿鹤淇大道超速行驶,至鹤淇大道与金沙江路交叉口左转弯时,与豫F56××9长城牌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两车受损。
案例七:追尾
3月17日16时许,孙某飞醉酒驾驶豫BFQ××3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尉氏县道永刘线县道行至南曹乡荣村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追尾,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刘某丽及乘车人周某莹、周某轩当场死亡。
案例八:违法超车
7月22日11时许,李某营驾驶豫N60××K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ND××1挂号重型自卸货半挂车,沿325省道行至长葛市夹岗村东路段时违法超车,与沈某荣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迎面相撞,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两车受损。
案例九:未减速通过
3月9日14时许,程胜强驾驶豫KRW××3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鄢陵县泰山路行至东外环与泰山路交叉口路段时,未减速通过,与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1人死亡。
案例十:违法变更车道
7月4日10时许,徐某立驾驶豫CQ7××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豫CU××5挂重型罐式半挂车,沿207国道行至洛阳市吉利区公路局清庄道班门前处,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同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张某义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