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南宁公布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雁江3处建筑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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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南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发布,确定共和路南段骑楼建筑群等64处建筑为南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其中,隆安县雁江镇仁慈街骑楼建筑群、隆安县雁江镇富兴街骑楼建筑群、隆安县雁江镇隆靖街骑楼建筑群3处建筑入选!
为了做好南宁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南宁市确定了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包括位于南宁市区的烈士陵园群雕、黄屋坡民居建筑群,人民公园内的三孔月桥、九曲桥、湖心亭,宾阳县南街西—打鱼张巷北历史建筑群以及隆安县仁慈街骑楼建筑群等64处建筑。
其中:烈士陵园群雕位于兴宁区长堽路256号烈士陵园内,建筑年代为1961年,反映了广西各个革命时期的无名英雄烈士形象,是具有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纪念意义的建筑;位于邕宁区蒲庙镇仁福村长江坡的长江坡古民居群,是始建于清末的地居式壮族传统民居建筑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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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安入选的分别为:
隆安县雁江镇仁慈街骑楼建筑群:26号、28号、29号、30号、31号、40号、41号、42号、43号、48号、49号、54—79号(其中54、60、69、71号已灭失);
隆安县雁江镇富兴街骑楼建筑群:6号、9号、22号、28号、30号、31号、49号、54号、55号;
隆安县雁江镇隆靖街骑楼建筑群:7号、9号、11号、17号、18号、20号、45号、47号、50号、52号、53号、54号、55号、56号、58号、61号、66号、68号。
据了解,此次南宁市第二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公布后,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定,加强对历史建筑保护管理的宣传,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努力做好南宁市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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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晚报
编辑/陆艳
审核/陆华治
监制/黄艳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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