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2人被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闫志成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7年9月,闫志成在二连浩特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2次,共计消费1110元。2020年9月25日,二连浩特市纪委给予闫志成党内警告处分。

二、正镶白旗人防办原主任吴军违规报支个人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8年,吴军任正镶白旗城管大队队长、人防办主任期间,违规报支个人购买手机、车辆维修、差旅费等费用共计9.7万元。同时,吴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17日,正镶白旗纪委监委给予吴军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面对诱惑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违反党规党纪。全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警自省自重,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发生。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抓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基本职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扭住“关键少数”,聚焦“隐形变异”,精准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纪律作风问题,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锡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协助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不懈纠“四风”、转作风,守土尽责、久久为功。要密切关注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紧盯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要畅通“四风”问题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到“四风”监督中来。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全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规定,切实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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