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云梦县支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公告

为持续做好整治拒收现金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国办发[2020]45号)以及拒收现金相关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包括纸币和硬币(以下统称现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
二、行政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性单位及个人,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多元化支付工具的运用,保障社会公众享有支付方式的选择权。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定,保全证据,有效维权。
中国人民银行云梦县支行将通过重点排查、巡查暗访、投诉追踪、处罚曝光、扩大宣传、提升服务等措施,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现金收付行为,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云梦县拒收人民币线索举报受理电话:0712-4324281
云梦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电话:0712-4325971
中国人民银行云梦县支行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