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日报记者高雅:法润乡村 情倾“三农”丨2020记者看法院

他们,可能是跑法院次数最多的人,走遍各地法院、听过各类案件;
他们,和法院干警一同战斗在第一线,将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一线牵;
他们,出门能扛“长枪短炮”,不是在采访,就是在要去采访的路上;
他们,归来笔走风云,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记者看法院”专题策划重磅回归!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期陆续邀请日常采访最高法的“跑口记者”讲述2020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并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的代表作品。
想认识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眼中的人民法院都是什么样子吗?
一起来围观!
这位记者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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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记者 高雅
报道感言
作为一名农民日报的记者,平时采访去过最多的地方是农村,无论是在老乡家里,还是在田间地头,对农民们的采访,总能让我感受到他们的纯朴、热情,还有那股子对生活的智慧。作为一名负责法治宣传报道的记者,我最关注的当然是与“三农”相关的法治工作进展,还有农民关心的法律问题能否得到有效解答。
日子总是像从指尖流过的细沙,在不经意间悄然滑落。回望2020年我国农村法治工作取得的新进展,与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关的努力密不可分,更与那些手拿案卷翻越崇山峻岭,背负国徽踏遍茫茫草原,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为农民排忧解难的法官们密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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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初,有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眼看着一年辛苦就要“打水漂”。为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最高法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恶意欠薪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厉惩处。
在年中,一起村民私自上树摘果坠亡,向村委会索赔案引发社会关注。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改判不文明出行人自行承担损害后果,旗帜鲜明地表明,司法可以同情弱者,但对“谁闹谁有理”“谁伤谁有理”的行为不鼓励、不保护。倡导社会公众遵守规则、文明出行、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共建共享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文明。
在年尾,为了保护耕地,保护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各级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行为,最高法发布耕地保护的典型案例,表明了人民法院对乱占耕地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立场,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国家耕地红线的责任和使命。
2020年,感慨颇多,收获满满。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继续用手中的笔记录我国法治乡村的点滴进程。
代表作品
01
代表作品
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
——各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工作职能助力乡村发展
手拿案卷,翻越崇山峻岭。
背负国徽,踏遍茫茫草原。
跨湍流,越高山,战风雪,
斗缺氧。他们义无反顾。
他们用脚步丈量司法为民的初心。
他们用热忱书写着法治建设的答卷。
这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微视频《绽放》中,巡回法庭法官的工作剪影,视频上线后,令很多网友热泪盈眶。
与人们正常印象中“高大上”的庭审情景不同,甘孜法院巡回法庭的法官们和当事人席地而坐,再摆上原告、被告、审判员、代理人的牌子,就地审理,帮助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人和。而这也是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的日常,翻山越岭,走进田间地头,将公平正义、司法服务送到广袤农村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提升参与乡村治理的基本功
2014年第三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以来,全国各级法院筑牢基层基础建设根基,抓稳抓实人民法庭工作,多措并举推进创新改革。
截至今年9月,全国共有10759个人民法庭,员额法官18969名,法官助理12745名,书记员22110名。
对于农村地区来说,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群众、服务群众,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维护基层安定和谐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方面要看到我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但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比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较大,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指出。
参与乡村治理,促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用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都离不开人民法庭。“要立足法定职责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健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促进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周强表示。
“以前一旦发生纠纷,想要法院帮我们解决,就要跑温州城里,甚至要去宁波海事法院。现在只要在家门口就能化解纠纷,对我们来说太方便了!”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一名渔民感慨。这得益于洞头区人民法院打造的“线上+线下”解纷模式。
洞头区法院以“无讼岛”创建为抓手,依托地方“渔小二”“船老大”治理品牌的同时,安排法官轮驻乡镇矛调分中心,构建三道无讼纠纷引流模式,努力做到“矛盾不出村、纠纷不离岛”。
这是浙江注重便民利民、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缩影。“近年来,浙江省确立‘以司法便民利民为核心,以服务特色经济为中心,以审判职能优化为重心’的法庭布局思路,积极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司法服务网络,在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设立便利型法庭,有效解决了司法资源供给不平衡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介绍。
田间地头化矛盾解纠纷
与城市不同,农村矛盾纠纷有自身特点。由于经济发展,生活在村庄里的人们,难免也会产生合同、房屋或是人身权益等纠纷,而农村是“熟人社会”,部分村民有着不愿意打官司的思想。他们认为,上了法庭,无论结果如何都会“伤了和气”,乡里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以后也不好相处。
因此,人民法庭的法官,走进田间地头,和村干部、乡贤一起进行纠纷调解工作,就成了农村地区矛盾化解的重要途径。
6年来,全国人民法庭共引入各类调解组织1.8万个,聘请特邀调解员3.8万名,委派调解纠纷100余万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40余万件。
人民法庭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稳步提高,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将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在源头。
“要坚持司法为民,全面推进人民法庭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充分发挥一站式集约集成的特点,提升人民法庭解决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周强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的对接,广泛吸纳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庭调解,推动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
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力量参与共治。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各法庭党支部通过与辖区村委会结对共建,推进“一村一室”建设,将法庭调解室搬进全市322个村(社区),法庭党员与村党员共建一张网络,并指导村委会建立小组长、调解员、村主任、村书记四级调解机制,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的深度融合。
立足实际,创新司法服务。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是福建著名侨乡,涵江区人民法院在侨民、侨胞比较集中的村居设立“无讼侨村”创建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纠纷化解、涉法维权等工作,保障侨区安定稳定。
线上线下结合,畅通调解渠道。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将村(居)委会干部、派出所民警纳入“易法院”培训对象,延伸智慧法院触角;完善上门立案、假日法庭、榻前法庭等便民机制,为弱势群体优化绿色通道。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在探索以多元纠纷化解和跨域诉讼服务为核心的人民法庭一站式建设模式,在线上应用推广“多元解纷e平台”,线下总结推广“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矛盾纠纷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涉农案件依法妥善处理
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群众司法需求,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依法妥善审理涉农案件,助推农村改革发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6年来,全国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2517万件、审结2410万件,占同期全国基层法院收、结案的四分之一。
“要狠抓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司法水平。要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基层易发多发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周强表示,要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活动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在审理一起财产纠纷案件中,由于当事人对证据规则的不了解,案件起诉后,证据早已灭失,责任更不可能分清。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冲突相当大。原告要求按照牛的原价8300元进行赔偿,被告则表示一分钱不出。
如果简单处理,该案应以原告举证不能驳回其诉讼请求,但本着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的目的,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东坑人民法庭庭长常伟及审判团队通过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终以调解的方式结了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感激地说:“人民法官为人民在我们身上终于体现了。”
“在案件调解前,认真研究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纠纷的成因,吃清案件的底子,寻找最佳的切入点,制定出初步的调解方案。调解过程中坚持做到‘诚心、耐心、细心、专心’,通过观察当事人的心理动态,根据案情的发展变化把握住调解方向,不违背当事人意愿屈意调解、强行调解,真正做到让老百姓相信法律、相信法官。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让人民满意,是我始终不变的追求。”回顾十几年来的审判工作,常伟说。
地处三峡库区腹地的忠县法院第四法庭,面对乡村转型中矛盾纠纷凸显、司法需求激增的严峻形势,法庭坚持柔性司法理念,深耕乡村社会治理,法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我们针对不同案件有的放矢地书写《劝导书》《寄语》,用贴心语言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注重裁判文书说理,尊重当地善良风俗,力促当事人服判息诉。”忠县法院第四法庭庭长汤君丽介绍。
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的百善人民法庭,下辖两个乡镇、一个工业园区,辖区人口有23万人。“近年来,法庭通过开展‘法官+园区企业’‘法官+农民合作社’点对点服务400余次,加大对家庭农场、网店下乡等新型主体的保护力度,审理土地承包‘三权分置’等纠纷案件113件,为发展经济和脱贫攻坚注入动力。”濉溪县人民法院院长朱文说。(来源:2020年11月26日 农民日报)
02
代表作品
“能回家过个好年了”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帮农民工讨回欠薪款
“拿到欠款,心里真是痛快,能回家过个好年了。”
1月16日,农民工叶春保作为代表,来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在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后,他们向法院执行局赠送了一面写有“为民解忧,执法公正”的锦旗。
原来,2018年上半年,叶春保和工友经熟人介绍,到天津市宝坻区某建筑工地进行施工作业,主要工作是将大理石逐块粘贴在楼宇外立面上。由于施工工艺要求严格,高空作业存在一定危险性,北京某装饰工程公司承诺每人工资300元一天,完工结钱。
“当时干完活儿也没想太多,觉得熟人介绍的比较可靠,也没好意思一直要钱。”叶春保说。可是,一年过去,工资被一拖再拖,无奈之下,叶春保和工友们到河北蓝澳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援助。
律师李玉琴接待了他们,“农民工兄弟不容易,干着最辛苦的活儿,干完了还不给结钱,我当时就决定代理这个案子。”李玉琴说,“接手案件后发现,农民工流动性强,28个人在全国不同地区打工,逐个联系,仅通过快递收寄授权手续就耗时几个月。”
随后,带着28名农民工的委托书和诉讼状,李玉琴来到了北京某装饰工程公司住所地的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院立案庭和诉前调解工作都很给力。”李玉琴告诉记者。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支付叶春保等人劳务费共计126085元。然而,调解书上截止日期临近,公司依旧未履行。
无奈之下,叶春保和工友们继续向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案后,通过侦查发现,公司名下账户没有可划扣资金,也没有登记房屋、车辆等财产。“经过沟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年底资金周转存在困难,很多中层干部都出去结工程款了,不过好消息是近期将有部分资金到账。”案件承办人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高立克在得知情况后,第一时间与农民工取得联系。
“高法官特意打电话告诉我案件进展,说执行到全部案款的可能性比较大,让我和工友们放心,我这下心里就有底儿了。”叶春保说。
经过不懈努力,公司同意分3次支付拖欠工资。2019年12月9日将第1笔案款5万元汇入法院账户,后又经努力筹措,剩余两笔金额76085元的案款也于今年1月15日前到账。“现在,被拖欠的工资已打到28位农民工的银行卡上。”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申请人一方为人数众多的农民工,被执行人为资金周转出现难题的民营企业。一方面,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权益必须要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另一方面,被执行人作为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也存在棘手的资金难题。“本案的办理,既要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确保企业能够正常经营,这对执法尺度的拿捏提出了较高要求。门头沟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缓用、慢用强制措施,坚持比例原则,积极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妥善协调推进,坚持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同时,以柔性执行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及时兑现。”高立克表示。
“没想到我的1.3万块钱欠款能要回来,感谢法官和律师。过完年再出去打工,我一定要找正规单位,先签合同再做工,把自己的权益保障好。”叶春保说。(来源:2020年1月18日 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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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民日报
编辑: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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