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报4起典型案例!一个区长获刑,一个副区长移送检方…

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在征地拆迁等方面以权谋私
海口市美兰区委原常委、区政府原副区长陈新被移送检方 海口市美兰区委原副调研员陈雁获刑13年
2013年至2019年,陈新利用负责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职务之便,在土地征收、工程款拨付、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取巨额好处费。2016年至2017年,美兰区原副调研员陈雁在担任新琼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期间,为了在棚改期间获得时任副区长、新琼指挥部指挥长陈新的支持,多次向陈新行贿。2016至2018年,陈雁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反征收程序,多次在土地房屋征收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好处费。2019年9月,陈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2月,陈雁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2020年10月,陈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相关违纪违法所得正在追缴。
违规将项目拆分为 116个,收巨额好处费
海口市秀英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王业天获刑11年
2013年至2015年,时任海口市原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王业天决定将本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的“一村一景”项目拆分为116个,每个项目造价均低于50万元,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王业天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王业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王业天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3月,王业天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透露工程项目信息,与他人围标串标
海口市公共绿化管理所原所长冯尔平被“双开”
2014年至2018年,冯尔平利用职务便利,与张太聪相互勾结,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冯尔平提前将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告知海南日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张太聪,由张太聪负责组织多家公司围标串标。冯尔平先后帮助张太聪挂靠的16家企业承揽该所相关工程项目,获利2000余万元。冯尔平从中收取巨额好处费。冯尔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海口市监委将张太聪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2020年10月,冯尔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协助他人以挂名方式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
海口西秀镇博养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张继锦被查
2013年,时任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委会副主任张科仪(已被判刑)借协助政府征地之机,将10.2亩村集体土地登记为农户承包地,并挂名在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博养村党总支原副书记张继锦等人名下,共计套取征地补偿款61.2万元,其中,张继锦挂名面积1.02亩,套取征地补偿款6.13万元,个人获利3.1万元。2020年8月,张继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正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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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 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 陈王凤
编辑:吴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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