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12.23亿元,周口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项目招标

1月5日,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总投资122373.81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5373.81 万元,占比20.73%,融资97000.00 万元,占比 79.27%。

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 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太康县人民政府批准(太政文〔2020〕21号)。项目授权主体是太康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太康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社会资本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122373.81 万元,项目资本金为 25373.81 万元,占比 20.73%,融资97000.00 万元,占比 79.27%。

(6)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主要任务是把引江济淮分配给太康县的水量,通过输水工程措施安全输送到规划水厂。工程规模和内容:

1、分水口门工程:太康县分水口门位于试量调蓄水库桩号S0+861.954 处,闸室控制段采用单孔平底板整体布置型式,底板长度8.0m,底板高程37.0m。分水闸涵洞洞身段为单孔矩形断面,涵洞进口底板高程37.0m,涵洞段长20m,孔口尺寸(宽×高)为1 孔2.0m×2.0m,设计取水位40.90m,口门设计流量3.3m3/s。

2、输水管道工程

试量调蓄水库~太康县调蓄水库段输水线路总长度49.32km,采用单管道输水,加压输水方式。管道设计流量为3.3m3/s,管道管材采用DN1800 球墨铸铁管。

3、提水泵站工程

太康供水泵站设计流量3.3m3/s,设计装机3 台,泵站设计净扬程9.85m,泵站设计扬程为53.32m,总装机3360kW。

4、太康县调蓄水库

调蓄水库总库容192.0 万m³,占地面积1196.61亩

(7)项目地点:输水线路主要位于鹿邑县和太康县境内,沿线主要经过鹿邑县试量镇、辛集镇、唐集乡、张集镇、符草楼镇、老冢镇、大许寨乡等乡镇;调蓄水库位于太康县大许寨镇陈灯村南侧,马楼村东侧,韩店以西区域内。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太康县引江济淮配套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中标后,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太康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2)运作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项目合作期限:

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2年。

(4)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20.73%,即25373.81 万元,融资占比79.27%,即97000.00 万元。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与项目资本金相同,中选社会资本方占股90%,政府方占股10%。

(5)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6)其他采购需求:无。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条件。

3.2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3财务状况: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7—2019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额10亿元(含)以上;

(3)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2亿元的存款证明,统计时间为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前十个工作日内。

(4)具有不低于9亿元的融资能力(以银行授信或贷款承诺函或意向性贷款承诺书为准)。

3.4商业信誉:

3.5其他要求:

(1)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有效的劳务合同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016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PPP项目业绩(提供业绩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显示时间或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成员拟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分配、回报和退出机制、违约处理机制等,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且: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5)联合体成员需满足上述第3.1、3.2、3.3(1)、3.4 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一方需满足3.3(2)、3.3(3)、3.3(4)、3.5(1)、3.5(2),联合体成员联合满足第3.5(3)要求;

(6)联合体成员在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不低于5%。

责编: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