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一年效果如何?国务院听取第三方评估汇报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满一年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1年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该条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

中国政府网报道,受国务院委托,在全国9个省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总的看,《条例》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企业对减税降费、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满意度较高,对“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便利企业开办经营的改革举措感受明显。去年在极为困难条件下新设市场主体2000多万户,逆势大幅增加并保持较高活跃度,离不开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1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通过这次评估,实现了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回头看”,在总结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成绩、经验的同时,也认真查找在落实《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刘俊海表示,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独立第三方评估,是一种公平、公正且高效的方式,体现了国务院在贯彻落实《条例》方面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稳扎稳打的工作作风。这种工作机制对于未来全面评估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实施情况都非常有借鉴价值,值得进一步推广。

专家:向改革要答案,扭转“投资不过山海关”观念

1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条例》落实力度,放出活力,管出公平公正,服出效率。一要鼓励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先行先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以改革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刘俊海表示,国常会注意到了东部地区、省会城市确实有着较高的营商环境水平,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营商环境仍有很大改善空间,因此针对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他指出,东部地区、省会城市在提升营商环境方面不能骄傲自满,而应该有更高的目标追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进行先行先试。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非省会城市要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迎头赶上,向改革要答案,用实际行动消除类似“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观念和微词。

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 专家:实现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国常会上还提出,要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催生更多新市场主体,按市场规则运行。同时,要促进公平竞争,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

刘俊海指出,推广“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创新举措,不仅需要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率先垂范。关键在于各地方政府应当将这些创新举措结合本地实际加以落实,按市场规则运行,进而催生更多有活力、有担当的市场主体。

对于国常会提出的推进政府项目招投标市场化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加大信贷中增加企业融资成本“潜规则”的查处力度等措施,刘俊海认为,此举抓住了促进公平竞争的“牛鼻子”。

他解释道,一些政府项目在招投标方面存在着走过场、“围标”“串标”和“陪考”等乱象。这些问题不扭转,招投标市场就不可能真正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企业之间就没办法实现公平竞争。因此,政府自身要“刀刃向内”,自觉推进招投标市场化、法治化和透明化改革。

此外,国常会还提出,着力提升监管效能,放得开又管得住,进一步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推行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等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

“放得开又管得住,不能让改革成为‘断线的风筝’!因此‘放’要放出活力,‘管’要管出公平,‘服’要服出效率。”刘俊海最后说。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编辑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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